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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

关于开展2017-2018年省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4-19 点击次数:

各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1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2018年立项的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1.中期检查的对象:2018年立项的省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2.中期检查的内容:研究工作进展,指导教师指导情况,经费的使用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一步研究计划等。

3.中期检查的要求:

检查的方式: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研究进展情况进行自查

中期检查需提供的材料:培养单位收集项目负责人填写的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一份),统一汇总并填写《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后,报送至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137497187@qq.com。

中期检查材料提交时间:9月开学第一周。

没有提供中期检查报告或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将暂停该项目的所有经费支出。

二、结题验收

1.结题验收对象:2017年立项的省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2.结题验收的要求
    ① 结题验收的注意事项:专著、论文(含学位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英译写法统一为“Supported by Hunan Provincial Innovation Foundation For Postgraduate”)及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能批准结题。   

结题验收需提供的材料:培养单位收集项目负责人填写的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二份),连同最终成果复印件(指导老师签字),统一汇总并填写《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后,报送至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137497187@qq.com。

结题验收材料提交时间:4月26日中午12点前。

项目不能按时结题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培养单位汇总后报研究生院批准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题的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可以延期1至12个月,但2016级研究生主持的科研创新项目必须在毕业前3个月完成项目结题。

对于没有按时结题且没有提出延期申请的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学校将暂停该项目的经费开支,且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挂钩

工作要求

请各培养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材料严格把关,并及时汇总上交相关材料。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731-88688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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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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