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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管理

关于开展研究生教学案例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9-19 点击次数:


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为推动研究生教学案例开发研究及案例教学的开展,提高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湖南商学院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管理办法》(校研字【2018】5号,见附件),学校决定开展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评选认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认定条件
    教学案例须是面向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的案例或案例库,符合案例教学规范和要求、具有推广使用价值。
   (一)案例主题明确,落实立德树人基本任务。案例素材新颖,案例具有典型性、引领性、示范性。
   (二)必须是原创案例,案例知识产权清晰,案例作者已与案例发生方就案例内容达成授权协议,不涉及保密以及其它存在争议的内容。
   (三)案例撰写内容与格式须符合相关教指委的要求,如相关教指委没有具体要求,可参照附件2参考格式执行。
    
二、评选程序及材料提交
   (一)个人申报。申请部门或个人撰写案例申请书(具体参见附件)一式三份,向所在二级培养单位提交申请。
   (二)二级培养单位评审。各二级培养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填写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4,培养单位签字盖章)并择优向研究生院推荐。
1025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附件2、3、4)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至:xwb1003@126.com (文件名为项目负责人姓名+申报学科专业名称+学院名称)。
   (三)学校认定。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认定优秀教学案例名单并予以公示。
    三、
案例推广应用
   (一)优秀教学案例的知识产权归湖南工商大学。
   (二)优秀教学案例优先推荐参评省级、国家级优秀教学案例评选。
   (三)学校对认定的优秀教学案例根据评定等级给予相应的奖励。鼓励各项目申报单位积极参加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或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的案例申报工作。

 

附:

研究生教学案例评选附件.rar


1《湖南商学院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管理办法》(校行发【2018】5号)
2、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申请书
3、作者授权书
4、研究生教学案例评选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9年9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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