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5

教育管理

关于申请设置2021-2022年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9-26 点击次数:

各二级培养单位、相关部门:

根据《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校行发[2015]62号)和《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兼任助管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校行发[2014]57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研究生院决定开展2021-2022年度研究生“三助一辅”设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类别及职责

1.助研:研究生参与设岗老师的科研工作,如科学实验、专业设计、文献检索、程序编制、社会调查等。

2.助教:指研究生参与设岗老师本、专科学生课程部分章节或专题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分析试卷、实验准备等教学工作。

3.助管:指研究生协助完成学校相关部门的日常行政管理等工作。

4.助理辅导员:指研究生担任学生辅导员,主要开展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与日常事务管理工作等。

二、设岗老师、部门的范围

1.助研: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项目当前在研)的导师、教学和科研人员均可申请设置助研岗。

2.助教:担任全校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课的副高职称及以上的教学人员可申请设置助教岗,由研究生院会同教务处根据各教学单位提出的设岗需求协商设置。

3.助管:实际在岗人数小于岗位编制人数的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申请设置助管岗,由研究生院会同人事处核实设岗需求予以设置。

4.助理辅导员:辅导员在岗人数小于岗位编制人数的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申请设置助辅岗,由研究生院会同学生工作处核实设岗需求予以设置。

三、岗位津贴发放及要求

1.助研津贴:由设岗老师在项目经费内支出,通过学校系统发放至研究生个人账户,原则上不得低于每月300元。

2.助教津贴:由设岗老师在其个人课酬中按学校课时标准支出,通过学校系统发放至研究生个人账户,原则上不得低于每月300元;

3.助管津贴:津贴标准为每月300元,每月工作日按12天计算,每工作日工作2小时,每月由研究生院汇总审核津贴表后,经财务处统一发放至研究生个人账户。

4.助理辅导员津贴:津贴标准为每月每班300元,最多不超过两个班,每月由研究生院汇总审核津贴表后,经财务处统一发放至研究生个人账户。

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按照“谁设岗、谁管理、谁考核、谁负责”的原则,核定岗位、公开竞聘、择优聘用、定期考核、按劳付酬。

四、设岗及聘用程序

1.设岗老师、部门申请时间:2021年9月26日-9月30日

2.设岗老师、部门申请材料报送:申请设岗老师、部门填写《“三助一辅”岗位设立申请表》(附件1),由所属部门签署意见后,于9月30日前将申请表纸质档交至研究生院教育管理103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yjsyjyb103@163.com,联系电话0731-88688074,联系人,周老师。

3.研究生院根据设岗老师、部门提交的申请表,设置汇总设岗信息,向研究生发布选拔通知。

4.研究生院将报名情况反馈给设岗老师、部门,自行完成面试选拔,确定拟聘研究生,报研究生院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双方签订协议,择日安排上岗。

五、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培养单位、有关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材料的收集、报送、人员选聘、培训等工作,确保“三助一辅”工作有序进行。

2.请各二级培养单位、有关部门选聘研究生时应本着信息公开、程序公正、选拔公平的原则,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3.请各二级培养单位、有关部门不断总结“三助一辅”工作经验,发挥好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实践育人及资助育人功能。

附件1:“三助一辅”岗位设立申请表.doc


研究生院

2021年9月25日


版权所有 © 2019 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湘ICP备19022342 湘教QS3-200505-000476
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569号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