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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管理

关于2017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10-21 点击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17届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我校2017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摄对象

2017届毕业研究生(预计20176月底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即为2017届毕业研究生),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拍摄时间

2016年1029日(周六)16:20-17:00

三、拍摄地点

日新楼(第二教学楼)C309

四、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文件的精神要求,图像信息采集必须由新华社湖南图像采集中心统一办理。请各培养单位通知到本单位2017届每一位毕业生,务必按上述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以保证毕业生上报信息的及时、准确与顺利进行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

2. 请同学们按学号顺序排队依次进行拍摄,自觉遵守现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3. 着装要端庄、整齐,所穿上衣要避开与肤色相近的黄色、浅黄色、及与照片底色(蓝色)相同或相近的颜色。

4.如硬是不能在当天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同学,请自行与新华社湖南图像采集中心(长沙市迎宾路175号)联系散拍事宜,并请于1110日之前完成。其散拍业务时间:每周星期三。学校代码:10554。联系人:唐老师、赵老师;联系电话:0731-8225081182684582

5. 研究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图像信息采集而影响学信网图像上传及毕业生学历注册,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6. 在相片采集工作结束后60天左右,参与图像采集的研究生本人务必登陆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校对本人图像信息。

7. 请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干事老师于1026日前,将相片采集工本费(新华社规定:每人18元)收齐,统一存入工商银行(账号:6217 2319 0100 0977 656,收款人姓名:赵向华),并以学院为单位将存款回单统一交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人:颜老师;联系电话:88688232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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