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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管理

关于做好2021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11-08 点击次数:

研究生培养单位: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开端是对研究生进行科研训练的重要一环,也是监督和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措施根据《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校研字2022〕28号)有关要求,硕士研究生应在第3学期末完成开题报告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完成2021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开题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2021级硕士研究生。

二、开题时间 

20231月6日之前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决定。

三、组织要求

1.各培养单位按照《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校研字2022〕28号)要求组织实施。专业学位点应根据实际情况聘请行业专家参加

2.参加开题的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在文献阅读、科研调研的基础上,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撰写,填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表,并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提出开题申请,审核通过方可参加开题

3.各培养单位组织召开开题报告评审会,评审小组签署意见,并确定评审是否通过,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可在2个月内申请重新开题。仍未通过,应重新选题且参加下一年度开题报告会。

、材料填写提交 

)材料填写 

研究生填写部分: 

1.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留培养单位

2.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表,并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毕业与学位”—“开题报告申请”栏目网上提交开题申请论文题目、开题日期等信息务必填写正确留培养单位。

培养单位填写部分:

1.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时间安排表交研究生院;

2.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表,留培养单位 

3.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答辩记录表,留培养单位 

4.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结果汇总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培养单位,一份交研究生院。

材料提交 

1.为了加强监督与管理,各培养单位在研究生开题前,必须至少提前1周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时间安排表》,以便学校对开题报告评审过程进行监督 

2.开题报告评审工作结束后应尽快将评审结果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及时完成研究生管理系统内有关学位论文开题的审核工作,在开题报告评审工作结束1周内研究生院学位提交《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结果汇总表》。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88688032

                                         

                                      研究生院

                                    202211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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