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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管理

关于开展2021级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10-11 点击次数:

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及时了解研究生从事学位论文的工作状况及导师指导工作状况,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办法》(校研字〔2022〕27 号)现开展2021级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1级硕士研究生

二、检查内容

1.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进展情况

2.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3.目前存在或预期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拟采取的解决方案

4.下一步研究工作计划。

三、组织要求

1.各培养单位按照《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办法》(校研字〔2022〕27 号)要求组织实施。

2.参加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研究生,填写《湖南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在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会开始前提交给检查小组。

3.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应于1115日之前完成。各培养单位于1120日前按要求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湖南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和《湖南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情况总结

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通过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全面掌握本单位2021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展情况,督促研究生合理把握研究进度,强化导师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进度和研究质量的实时监管和指导。


 研究生院

                                                                                     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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