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4-10-21 点击次数:
各二级单位:
根据学校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和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需要,加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士生导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遴选博士生导师。
二、遴选要求
1.博士生导师遴选须严格按照《湖南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管理办法》规定的选聘条件和程序进行。
2.符合博士生导师直接认定条件者,可直接认定为博士生导师。
3.2025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将在本次遴选为博士生导师的人员中进行认定。
三、遴选程序
1.申请人填写《湖南工商大学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同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给本人所在学院,所在学院对申请人的任职条件、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研究生等情况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授权学科归属学院。
2.授权学科归属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评议,评议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将复核结果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4.学校审批,公布遴选结果和招生资格认定结果。
四、工作要求
1.申请人应根据学校文件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材料,任何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2.相关二级单位须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公平公正,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3.纸质材料装订
(1)申请人将《湖南工商大学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和以下附件材料装订成册。附件材料包括:
①主要证件复印件。
②近5年(2019年9月30日-2024年9月30日)科研成果复印件:科研项目立项文件;论文发表的刊物首页、目录页、正文全文,外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成果奖励、教学成果奖励证明材料;成果转化及转化经费证明材料;研究报告证明材料。
③指导的硕士研究生或协助指导的博士研究生名单。
(2)直接认定者填写《湖南工商大学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第一(基本情况),第二(指导研究生情况)中指导博士研究生情况,并提供符合直接认定的附件材料(含指导的博士研究生名单)。
4.时间安排
(1)申请人在10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本人所在学院。
(2)申请人所在学院于10月31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并将审核通过的材料提交至授权学科归属学院。
(3)授权学科归属学院于11月5日前将汇总表和审核通过的材料(简况表+附件材料)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电子版材料以“博士生导师遴选材料”命名,内含汇总表和以申请人姓名命名的申请人材料文件夹(简况表+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wb1003@126.com。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88688032
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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