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5

机构简介

管理职能

发表时间:2021-04-23 点击次数:

综合管理科:

1. 负责研究生院日常管理,协调各办公室工作,协助各办公室的重大工作;

2. 负责经费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及专业设备、办公用品的购买等有关工作;

3. 人事、外事管理:负责研究生院有关会议会务,负责组织研究生院的对外宣传、对外接待及与上级部门联系;

4. 负责文件的登记、签收、传阅及归档工作,负责研究生院各项规章制度汇总及文件汇编等工作;

5. 负责起草研究生院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

6. 负责组织职工年度考核、工资晋级、岗位津贴、职称评审等有关工作;

7. 负责研究生院的数据统计与上报;

8. 负责研究生院网站内容规范性审核和发布;

9. 负责维护研究生院网站基本运行;

10. 负责院公共区域卫生、安全、保卫与消防工作。

招生办公室:

1. 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制定学校招生方案和规章制度;

2. 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制定宣传计划,编制招生简章,负责招生咨询以及组织对外宣传和交流活动;

3. 负责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申报与分配、招生专业目录的编制以及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备案工作;

4. 组织研究生招生报名、考试大纲编制、命题、制卷、阅卷、成绩公布、成绩复核等工作;

5. 负责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点组考工作和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等工作;

6. 研究生录取信息上报和招生信息统计;

7. 负责研究生招生保密、安全和网络信息监控以及考点建设和维护工作

培养管理办公室:

1. 制订实施研究生培养管理规章制度;

2. 负责组织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

3. 负责研究生培养环节(师生互选、培养计划制定、实践环节、中期考核)管理及质量监督与督导;

4. 组织开展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暑期学校、创新论坛、培养创新基地)申报建设、管理与质量督查督导;

5. 组织开展研究生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案例库建设、负责相关项目申报、管理与质量监管;

6. 组织开展研究生教学研究与改革,负责省级、校级研究生教研教改项目申报与管理;

7. 负责组织学位研究生教育年度质量报告编制与院士学术成果(研究生部分)奖评选工作;

8. 推进研究生产学研合作与国内国际交流;

9. 负责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教学任务安排、教材审批征订、公共课教学与考试组织、成绩管理);

10. 开展研究生教学评估与督导;

11. 负责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的统计与核对;

12. 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学信网学籍、学历注册、异动、学期网络报到注册),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

13. 负责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和研究生网站培养版块的信息维护;

14. 负责教学事故与学生考试违纪处理;

15. 开展校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相关工作。

学位管理办公室:

1. 硕士学位(含专业学位)评定与授予(学位授予标准制定、材料审核与学位评定、学位证书制证及发放);

2.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资格审查、材料审核及学位授予);

3. 校内外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评阅管理;学位论文质量监督与评估(开题报告、中期检查、预审预答辩、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盲审、答辩、论文抽检);

4. 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举报调查与核实;

5. 省级及校级相关学会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与推荐;

6. 学位英语考试组织工作;

7. 学位授予信息年报及学位信息平台管理;

8. 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博士、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申报、学科评估、学位点专项评估、学位点合格评估与动态调整;

9. 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组织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的认定;省级优秀导师、导师团队评选工作

10. 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升级、更新、报送工作;

11.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相关工作;

12. 研究生违纪处理及申诉受理。

教育管理办公室:

1. 指导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定落实研究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

2. 制定研究生管理工作计划,指导各培养单位实施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3. 会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督导各培养单位开展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建立完善研究生心理问题预防干预体系和工作机制;

4. 负责研究生资助体系,组织评定发放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评比表彰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完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助学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研究生“三助一辅”、特困资助等工作;

5. 会同学校有关部门指导研究生会建设,指导研究生会开展工作,组织研究生开展学术科研、文体竞赛、社会实践活动等;

6. 组织各培养单位进行研究生思想品德与综合素质评价鉴定工作;

7. 负责研究生就业工作和研究生档案;

8. 负责研究生违纪、突发事件处理和校园安全稳定等相关工作;

9. 负责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

10. 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版权所有 © 2019 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湘ICP备19022342号 湘教QS3-200505-000476
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569号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