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7-04-24 点击次数:
各研究生开课单位:
为规范研究生日常教学秩序,加强研究生教学质量监控,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定于第10周-11周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4月25日至5月7日(第10周至第11周)。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教学计划执行与课程课堂教学情况。检查教师是否按照教学安排进行授课,检查教师教学准备情况,检查研究生到课情况、课堂学习情况及课堂教学质量等。
2.教学管理与规范情况。检查教师调课、学生上课请假情况及是否按程序要求进行调课和请假情况等。
三、检查形式
(一)开课单位自查
1.开课单位要组织听1~2次本单位教师主讲的研究生课程,通过听课,了解研究生教学情况,并填写《湖南商学院研究生课程听课记录表》(附件1)。
2. 组织检查本学院第10至11周教师上课情况,并填写《研究生课程教学秩序检查表》(附件2)
3. 发放《研究生上课考勤表》(附件3),要求本单位任课教师对第10周至11周研究生上课情况进行考勤。
4.组织召开教师、研究生座谈会,全面了解本单位的教学工作情况。听取任课教师、研究生对课程设置、课程教学、教学与培养改革、教学与培养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填报《研究生教学座谈会记录表》(附件4)。
5.各单位要对检查中发现与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对影响教学质量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与改进思路,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见附件5)报研究生院;涉及学校层面的问题反馈到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方案。
(二)研究生院抽查
在开课单位检查的同时,研究生院将组织督导随机检查。
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认真组织相关工作,切实达成本次检查的预期目的。
五、材料提交
请相关学院于2017年5月12日前将以下材料(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交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
1.检查总结材料;
2.相关检查表格复印件:第10-1周研究生课程听课记录表(附件1)、第10-11周研究生课程教学秩序检查表(附件2)、第10-11周研究生上课考勤表(附件3)、研究生教学座谈会记录表(附件4)。原件留学院存档。总结材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xwb1003@126.com。
联系人:颜老师;联系电话:88688232。
附件1:湖南商学院研究生课程听课记录表
附件2:研究生课程教学秩序检查表
附件3:研究生课程课堂考勤表
附件4:研究生教学座谈会记录表
附件5: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格式)
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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