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8-06-14 点击次数:
各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的整体安排和部署,为切实做好我校2018届72名毕业研究生的毕业、离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二级培养单位认真组织执行。
一、主要工作安排
1.各二级培养单位要组织召开好毕业研究生座谈会。要深入了解掌握毕业研究生思想动态、就业学业状况,征求学生对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与建议,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
2、各二级培养单位要加强毕业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切实增强毕业研究生的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防止交通、消防、误入传销、校园贷、受骗、被盗等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毕业研究生人身财产安全。引导毕业生的合理诉求,妥善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确保校园安全与稳定。
3.各二级培养单位组织有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研究生召开诚信教育专题会议,督促他们进入系统进行毕业确认,修改联系方式及工作单位地址。凡考上博士研究生的,请通知学生到贷款所在地县资助中心办理相关手续,读博期间可免息。
4.各二级培养单位按照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办理2018届毕业生计划生育证明的通知》文件要求,办理好毕业研究生的婚育情况手续。
5.各二级培养单位根据学校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毕业研究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6.各二级培养单位于6月14日到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领取《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组织好毕业生自我鉴定、班主任鉴定、导师鉴定以及二级培养单位鉴定(6月14日—6月21日)。
7.各二级培养单位于6月19日到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领取《研究生离校手续单》,组织研究生于6月20日集中办理离校手续,6月21日《将离校手续单》交至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8.研究生院于6月14日至6月26日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安排人事代理和户档托管咨询服务,并办理湖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档案托管手续。
9.研究生院于6月22日前办理好报到证,各二级培养单位届时可前往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领取毕业研究生的报到证。
11.2018届毕业研究生典礼拟定于6月22日上午8:00在体育馆举行,参加毕业典礼的同学现场发学位证。
12.6月26日研究生本人到研究生院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未参加毕业典礼的同学);研究生本人因故不能来校领取的,可委托同学代领,但须本人填写《学位证与毕业证书代领委托书》并附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在此之前须在图书馆信息部完成学位论文提交(具体提交要求按图书馆安排http://lib.hutb.edu.cn/column/h_6_san/2018/1506565066864941.shtml)。
13.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对毕业班寝室进行全面清理。凡人为损坏、丢失、号码不符或私自转换的,由使用人照价赔偿;凡离校时发现寝室公共财产缺损,赔偿费用由全寝室人员分摊。6月30日起学校将不再安排住宿。
14.6月21日之前各培养单位汇总本单位毕业研究生所有存档材料交研究生院。其中存档成绩单、存档学位论文(含WORD版与PDF版电子版)交研究生培养管理办公室;党员档案(密封)、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研究生证(盖“毕业留念章”后交还研究生本人)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二、工作要求
1.研究生院负责对毕业研究生毕业、离校工作进行整体协调,督促每项工作按要求落实和完成。
2.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地为毕业研究生做好服务工作,为其排忧解难,搞好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3.各二级培养单位要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建立并落实毕业生稳定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毕业研究生毕业、离校期间的毕业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附件:
研究生院
2018年6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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