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5

教育管理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3-14 点击次数:

各二级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相关工作,强化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坚持“零报告”、“日报告”和有事即报制度各培养单位要进一步重视线上教育管理方式,明确研究生导师和班主任的工作职责,依托视频会议、微信群、QQ群等网络手段,通过线上召开主题班会、座谈会等形式定期与班上研究生沟通联系,发挥好研究生会、班委会、团支部以及研究生党员等在日常联系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有效开展研究生情况排摸工作,认真落实“零报告”、“日报告”和有事即报制度,全面做好研究生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畅通联系渠道关注重点对象各培养单位要和研工办形成联动机制,要求研究生导师和班主任与研究生保持密切联系,多方听取研究生的问题困惑和诉求,针对性地加强对研究生的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对研究生反映的问题,能解决的各单位要及时解决,答复不了或者普遍性的问题通过微信、QQ等方式随时向研工办周老师报备,以便研究生院及时研讨统筹解决。同时各单位要重点关注湖北籍研究生、2020届毕业研究生、因疫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等研究生的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在疫情特殊时期的学习、生活、心理和就业等方面实际困难,做到有措施有行动,将工作抓细抓实、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三、创新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各培养单位要积极开展各类线上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综合运用公众号、网站等宣传载体,及时向本单位研究生传达信息,同时深入挖掘和宣传研究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通过宣传报道,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凝聚起抗击疫情的强大力量。

  四、加强就业指导,推进网上就业服务。各培养单位要按照前期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2020届毕业研究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的发布,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就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做好当前毕业生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工作,促进研究生树立合理期望、明确就业意向,尽早落实就业单位。

  请各二级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研究生培养实际,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组织与领导,细化工作举措,创新教育管理形式和载体,确保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有精度、有速度、有温度。

 

研究生院

2020年3月14日


版权所有 © 2019 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湘ICP备19022342 湘教QS3-200505-000476
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569号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