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0-03-31 点击次数:
各二级培养单位:
3月27日上午,学校召开了由曾伏秋副校长主持,学工处、招就处、保卫处、研究生院相关负责人及各学院副书记参加的视频会议,研讨布置了毕业生就业及学生安全稳定相关工作,现将会议主要内容通知如下:
一、传达落实3月25日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布点监测工作视频会议精神
3月25日,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布点监测工作视频会在京召开,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长王辉主持会议并讲话,我校被确定为首批全国100所布点监测高校之一。会议分析了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就如何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稳就业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会议要求,就业工作要着重抓好以下六项工作:形势研判、渠道开拓、网络招聘、支持帮扶、政策协调和宣传推广。落实好毕业生布点监测工作,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确保就业大局稳定。
具体到2020届研究生就业工作,各培养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线上招聘活动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扎实做好毕业研究生线上个性就业咨询指导,提醒研究生认清严峻就业形势,树立合理期望,尽早落实就业单位,在防疫期间,要求各培养单位毕业生班班主任每周组织一次未就业毕业生的线上会议,及时全面了解毕业生的思想和就业状况;
2.充分发挥导师在信息提供、岗位推介、就业技巧、心理支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明确导师是研究生就业工作第一责任人地位,要求各培养单位未就业毕业生的导师每周至少线上联系一次学生,针对性的给与就业帮助;
3.针对本单位重点学生(如湖北籍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实行一人一策的就业帮扶政策,确保本单位重点学生就业率超过全校研究生平均就业率;
4.及时、真实、准确的上报就业信息,自4月1日至9月1日,实行就业信息日报告制度,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班主任于每天下午15:00前上报至研究生院研工办周唯老师,学校于每天下午16:00前上报省教育厅,要做到“就业去向落实一人,数据信息上报一人”。
5.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要求,即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教育部对布点监测高校的上报数据将要进行核查评估,对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高校视情节进行通报批评或问责相关责任人。
二、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的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工作
根据教育部、湖南省委及学校党委的要求,疫情期间的意识形态及安全稳定工作具有特殊性,必须高度警惕,丝毫不能松懈麻痹,各培养单位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更需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各培养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线上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3月15日给北京大学援鄂医疗队全体“90后”党员回信”,引导广大研究生党员、青年学子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在抗击疫情的斗争中、在日常的学习科研中让青春在党和人民需要的地方绽放。
2.要对重要人物、重大事件、重要时间节点等(包括湖北籍研究生、感染过新冠肺炎、心理问题、就业困难及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等)重点关注,要安排专人一对一密切跟踪其心理状态;
3.准确把握和及时了解好本单位研究生的思想动态,通过多种途径教育引导研究生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觉,立场坚定、态度坚决地执行党中央的统一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各级地方政府、学校的要求;
4.进一步做好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提醒研究生遵守网络信息安全规定,未经核实的信息,不得在微信、微博、朋友圈、QQ群等媒体平台发布和转载,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及时制止和举报发布虚假信息行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5.增强服务意识,畅通意见反馈渠道,落实好定期举行线上主题班会、座谈会制度,充分发挥研究生会、班级干部的作用,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和各项政策措施的解释沟通工作,积极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统筹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落细落实,同时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的就业及安全稳定工作。
研究生院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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