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1-10-12 点击次数:
各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校行发[2015]62号)和《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兼任助管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校行发[2014]5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相关教师/单位“三助一辅”岗位设置情况,现将2021-2022学年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选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
《2021-2022学年度助研、助教岗位设立情况汇总表》(附件1)
《2021-2022学年度助管、助辅岗位设立情况汇总表》(附件2)
二、岗位职责
研究生必须严格按照所设岗位职责履行相关工作,原则上不从事岗位职责以外的工作。
1.助研:指研究生参与设岗老师的科研工作,如科学实验、专业设计、文献检索、程序编制、社会调查等。
2.助教:指研究生参与设岗老师本、专科学生课程部分章节或专题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分析试卷、实验准备等教学工作。
3.助管:指研究生协助完成学校相关部门的日常行政管理等工作。
4.助理辅导员:指研究生担任学生辅导员,主要开展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与日常事务管理工作等。
三、岗位应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品质好,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学有余力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 经导师或班主任(主要针对2021级研究生未确定导师的情况,下同)同意可申请“三助一辅”岗位工作。
3.每位研究生原则上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4.符合设岗单位所提出的岗位要求。
5.“助研、助教”原则上申请本人导师设置的岗位。
四、岗位聘用
1.采取“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
2.聘期一般为1年,聘期结束自动解除聘任。聘用双方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续聘,并办理相关手续。
3.设岗教师/单位与上岗研究生签订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具体的岗位目标、职责要求、工作量和酬金标准等事项,并时将协议书和聘用情况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五、待遇与考核
1.助研、助教:正常工作期间(不含寒暑假)由设岗教师每月定期发放岗位津贴,津贴标准根据签订协议内容确定,不低于300元/月。
助管、助辅:正常工作期间(不含寒暑假)由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汇总报财务处发放津贴,津贴标准为每月300元,每月工作日按12天计算,每工作日工作2小时。
2.设岗教师/单位对上岗研究生必须严格按照工作职责,每月对研究生岗位工作进行考核,合格者发放岗位津贴,不合格者可予以解聘,也不再具备应聘上岗资格。
3.研究生在聘期内若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或有违反协议行为时,设岗教师/单位可提出提前终止协议申请,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可提前终止执行原聘用协议。
六、报名及聘任方式
1.报名方式:研究生本人结合《2021-2022学年度助研、助教岗位设立情况汇总表》(附件1)、《2021-2022学年度助管、助辅岗位设立情况汇总表》(附件2)自由申报。
2.即日起至10月15日(周五)17:00,有应聘意向、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加入到“三助一辅”QQ群:992315835(后续实时发布通知),填写《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附件3),经导师同意、二级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将申请表(一式一份)带至设岗老师/单位处面试。
3.各设岗教师/单位对报名人选进行考核,确定人选后于一周内将应聘研究生的岗位申请表(设岗教师/单位签字盖章)、聘用协议书(附件4)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4.研究生院对招聘结果进行审核。
5.应聘研究生参加设岗教师/单位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培训结束后开始上岗工作。
附件1:2021-2022学年助研、助教岗位设立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2:221-2022学年助管、助辅岗位设立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4: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聘用协议书.docx
研究生院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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