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表时间:2022-09-29 点击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和基本信息核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摄对象
预计2023年毕业的研究生(已采集过的除外)
二、拍摄地点
二教学楼C305
三、拍摄时间
2022年10月15日(周六)8:30-12:00
四、缴费安排
1.本次采集由新华社湖南分社统一拍摄、采集并上传,收费标准18元/每人。新华社现场收费,拍照当天扫码付款。
2.请各班班委负责收齐本班费用,现场与工作人员核对实际拍照人数后扫码缴费。班委扫码缴费时,务必备注好班级名称和人数。已收费未拍照的由班委自行退还学生本人。
五、拍摄要求
1.根据拍摄顺序安排(见附件),以学院为单位,分班级按照学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队入场,一律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一米间隔距离排队采集。
2.研究生一律凭“本人采集码”进行现场刷验采集。
3.请于10月11日前登录学信网学信档案、学信网微信公众号或学信网手机APP注册生成采集码,并下载保存好本人采集码。采集码获取详见“采集码获取途径”(见附件)。
六、注意事项
1.毕业生图像采集关系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制作和国家学历学位认证平台(学信网)电子注册。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务必通知到本单位须采集的每一位研究生,按规定时间与要求参加图像采集。
2.请研究生10月4日前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逐项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一律以学校当年录取信息为准,不得随意更改。其他信息(如政治面貌)须更新的,请报所属学院,学院审核并汇总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3.请同学们带好本人采集码,提前30分钟时到场,自觉遵守现场秩序,按照要求参加拍摄,要求详见拍摄相关注意事项(见附件)。
4.为保证各单位图像采集顺利有序进行,请各培养单位指派一名带队老师、各班班长负责维持本单位和本班拍摄现场的秩序,并请统计不能参加集中拍摄同学名单。请各单位将本单位带队老师与各班班长姓名与联系方式、不参加拍摄学生名单与联系方式于10月5日前报研究生培养办(名单表见附件)。
七、其他事项
1.未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中采集的同学,请于2022年12月底之前,可到当地新华社或自行到湖南图像采集中心(长沙市迎宾路175号)拍摄或线上采集(补拍方式见附件)。学校代码:10554。湖南图像采集中心联系电话:0731-82250811、82684582。
2.散拍的同学请本人自行收取纸质照片,并及早交所在学院研究生干事老师,由干事老师收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照片请在学信网核对后下载(须JPG格式),并以姓名+身份证命名发送120126442@qq.com,在邮件中注明学号、学院、专业信息,以便及时核准关联学历注册信息。
八、图像信息核对
完成图像信息采集的研究生,请务必于拍摄60天后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在线核对个人图像及有关信息。如遇到图像信息有误、非本人照片等问题的,请及时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附件:1.各学院图像采集时间安排
2.拍摄相关注意事项
3.采集码获取途径
4.各学院采集名单
5.各培养单位联系人名单(含不参加集中拍摄名单)
6.补拍采集方式
附件 各培养单位联系人名单(含不参加集中拍摄名单).xlsx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29日
附件2:
拍摄相关注意事项
1、现场拍摄:学生须刷验个人采集码进行图像采集,刷验后领取“拍摄序号”,学生须按“拍摄序号”排队,严禁插队,拍摄时向摄影师报“拍摄序号”,以避免出现人和信息不符的现象。
2.学生拍摄要求
根据教毕指[2017]9 号文《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要求如下:
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 耳朵对称,保持左右肩膀平衡、两手自然下垂,嘴唇自然闭合。
眼睛:尽量不戴眼镜,常戴眼镜者可佩戴眼镜,但不得带有色眼镜(含有色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 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镜和耳朵。
衣着:最好穿单色有领衣服,尽量避免复杂图案、花纹,建议着正装,带领带袖。禁止穿吊带、无袖、低胸衫、奇装异服。因图像采集背景是蓝色,禁止穿蓝色、黄色、绿色、紫色衣服。
发型:发型整齐,露出眉毛耳朵,不得有碎发。
化妆:可化淡妆,不宜浓妆。
注意:请研究生务必按照此标准进行准备,以免学信网上传成功率低,人像对比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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