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表时间:2023-05-09 点击次数:
各研究生教学单位、任课教师:
根据学校研究生课程管理有关规定要求,为做好研究生课程考核工作,确保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核安排
1.考核形式:期末考核可采取考试、考查等形式。其中公共学位课与专业学位课(学位基础课、学科基础课)等必修课原则上采用考试的形式进行考核。选修课的考核可以采用考试方式也可以采用撰写课程论文等考查方式进行。课程具体考核方式参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执行。
2.公共学位课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专业学位课及其他课程由开课单位统一组织安排考试(原则上在教学教室排考,具体排考教室请根据参考人数确定)。
3.考核时间安排: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须在18周(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前完成考核。
4.开课单位审核并统计本单位课程考核安排,汇总考核安排于2023年5月25日(星期五)前报研究生院备案,考核安排汇总表见附件。
二、考核命题与制卷
1.命题要求: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做到命题科学、严谨,格式规范,避免差错或疏漏。试题量一般以120分钟为限。
2.任课教师应按照《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试卷(模板)》(见附件)制定同等要求的A、B两套试题;同时提供试卷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试卷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格式按《湖南工商大学课程考试试卷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格式)》(见附件)统一规范;考试答卷纸统一用《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答卷纸(模版)》(见附件)。
3.采用论文形式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应填写“湖南工商大学课程考核登记表”(见附件)。学生可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栏”-“培养管理”下载《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课程论文(模版)》。
4.为确保试卷命题质量,请命题单位做好试题的审核工作,试卷须经分管院领导审核通过,填写《湖南工商大学课程考核命题审批表》(见附件)后方可提交印制。
5.务必做好试卷保密工作,凡参加命题、审题的所有教学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考题和参考答案。
6.任课教师应于考试前两周内将命题试卷交到开课单位。
7.除公共学位课外,其他课程考试试卷均由开课单位负责印制。试卷的校对、送印、密封、保管、收发及保密工作由开课单位全面负责。
三、成绩录入提交与考核材料存档
1.课程成绩请任课教师于课程考试结束一周内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录入并提交。请任课教师录入后仔细检查,核对无误后再提交,系统打印课程成绩单并签名,与成绩分析(见附件)和课程总结(见附件),均一式3份,交开课单位。
2.课程考核成绩一经提交不得更改。如确需更改的,须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材料,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研究生院复核后,方可办理。
3.请开课单位于2023年7月5日前将本单位本学期所有课程的考核材料(成绩单、考试成绩分析表、课程总结表)与成绩提交统计汇总表(见附件)一并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研究生院不受理任课教师单个材料报送。
4.课程考核材料(含公共学位课)留开课单位存档,按研究生课程存档袋目录清单整理存档。
四、学生网上评教
1.请各培养单位组织本单位所有修课学生,对本学期所有修读课进行网上评教,请于第17周前完成。研究生登陆系统(http://gmis.hutb.edu.cn/pyxx/login.aspx)平台—“我的评教”页面进行评教。未提交网上评教的学生不能查询本人成绩。
2.请开课单位研究生干事老师从管理系统(培养管理-教师教学服务-学生教学评价结果统计),导出打印本单位本学期所开课程的学生网上评教情况总表(单位签字签章),与课程考核材料一起交研究生院。
1.研究生期末课程考核安排统计汇总表
2.研究生课程考试试卷(模板)
3.研究生课程考试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格式)
4.研究生课程考试试卷答卷(模板)
5.课程考核登记表
6.考核命题审批表
7.研究生课程考试试卷成绩分析表
8.研究生课程总结表
9.成绩材料提交情况汇总表
10.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课程论文(模板)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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