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表时间:2023-06-08 点击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现启动2022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请各培养单位按照本单位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实践要求、《湖南工商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手册》(见附件)与本通知要求,安排落实2022级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实践时间安排:2023年7月-2024年8月,2022级专业硕士专业实践环节原则上要求在其第五学期开学之前(2024年8月31日前)基本完成,延期须书面申请,学院审批。实践具体时段安排由各专业根据培养方案要求与专业特点自主确定。
(二)专业实践方式:专业实践按“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灵活进行:
1.依托于学校(学院)与实践单位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专业实践基地,学院统一组织和选派学生去基地开展专业实践;
2.依托校内实践平台或实践单位开展专业实践;
3.依托校内导师所承担的应用型科研课题开展专业实践;
4.依托校外导师工作单位开展专业实践;
5.硕士研究生结合本人就业去向,自行联系实践单位开展专业实践。
二、工作要求
(一)做好计划安排,加强组织领导
1.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和落实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各项工作。做好专业实践工作方案,编制本单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方案》(样表见附件)。协调落实专业硕士的校外实践单位及校外实践指导教师,将落实情况填《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排落实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研究生院备案。
2.做好专业实践计划,组织参与专业实践的研究生实践前做好实践计划,填写提交《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书》(见附件)。除由培养单位统一安排在实践基地与校内单位实践之外,以其他方式落实单位实践的研究生须办理申请,提交《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申请表》(见附件),经导师、培养单位审核批准方可进入单位实践。
3.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成立由主管副院长为组长的专业实践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并按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制订专业实践实施细则。
(二)切实做好专业实践的安全保障工作
1.加强安全防控,各学院应根据专业实践安全防控要求,做好专业实践安全防控预案。
2.培养单位须严格审查学生工作实践与住宿饮食条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安排或同意学生进入单位实践,且应与实践单位签署《专业实践安全协议》(参考模板见附件),明确双方相关权利、义务和责任。外出实践前,培养学院应对研究生进行安全教育,组织签订《校外实践承诺书》(见附件)。
3.培养单位须为参加校外实习实践活动的研究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践前由研究生个人或学院为其购买保险(费用可从研究生培养经费中支出)。
4.实践过程中要强化安全管理,要求研究生要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实践过程安全。
(三)加强过程管理
1.各学院要加强专业实践过程跟踪管理,建立实践活动台账,加强与实践单位(基地)的沟通与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研究生的思想动态和专业实践现实表现。
2.校内导师和校外(实践)导师应参与整个专业实践过程的指导,校内导师应与实践单位(基地)导师开展关于研究生实践内容等方面的交流,并填写《校内外导师专业实践交流记录表》(见附件)。
3.强化实践纪律管理。实践期间,研究生必须严格遵守实践单位的安全制度、保密制度、请销假制度、考勤制度等,不得擅自变更实践时间和地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须经校内、校外(实践)指导教师同意,所在学院批准。
4.培养单位加强研究生实践期间的工作检查,定期检查研究生实践工作进展。加强专业实践问题的收集和反馈,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和积极协调解决专业实践过程中师生反映的相关问题。研究生院将对各单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情况进行抽查。
(一)请各培养单位将本单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安排表》(见附件)于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前报研究生院。
(二)各培养单位须在专业实践工作开展前一周将本单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方案》、《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排落实情况汇总表》(均一式一份)报研究生院。
电子版发邮箱:hutbpyb@126.com 。
联系人:颜老师 ,联系电话:88688232。
附件:通知及附件
湖南工商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工作手册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书(样表)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申请表
校内外导师专业实践交流记录表
专业实践安全协议(参考模板)
校外实践承诺书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排落实情况汇总表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安排表
研究生院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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