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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9-26 点击次数:

各二级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 [2021]310号)、《湖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22]13)及《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校研字 [2022]3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研究生教育实际,现将我校2023年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机构

(一)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成员:学校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研究生院院长任副组长,研究生院分管领导、各二级培养单位分管领导以及导师代表为成员。

职责:负责制定、完善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实施办法;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全校评选推荐及奖学金发放工作;受理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等。  

(二)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成员: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领导、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或研究生干事)、研究生辅导员、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为成员,原则上不少于7人。

职责: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初审、推荐等工作。

二、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三、推荐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

二级培养单位

分配推荐名额

前沿交叉学院

3

微电子与物理学院

1

数字传媒和人文学院

2

经济与贸易学院

2

财政金融学院

3

工商管理学院

1

会计学院

4

公共管理与人文地理学院

1

计算机学院

3

智能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

2

资源环境学院

1

理学院

2

法学院

3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外国语学院

1

设计艺术学院

1

体育与健康学院

1

合计

32

四、奖励标准

每人一次性奖励2万元。

五、申请条件

参评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申报者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前提下,按业绩条件计分排序。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爱校爱院爱班,积极参加各类活动;

5.学习成绩优秀,学位课程成绩平均达85分以上(含85分),单科不低于75分,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二)业绩条件

参评所依据的业绩是指申报者上一学年度91日至本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工作小组开会审定之前所产生的业绩(2023级为入学报到后至开会审定之间),包括科研课题项目类、学术论文类、专利类、智库成果类、科研奖励类、学科竞赛类、社会荣誉类等成果,业绩等级及计分依据详见附件1

六、有以下任一情况的研究生,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一)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

(二)未按规定时间注册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

(三)未按时缴纳学费且未办理缓交手续的;

(四)超出学校规定学制年限属延期毕业的;

(五)课程考试有不及格的;

(六)违反国家法律或校规校纪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七)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

(八)其他被认定为不能参评的情形。

七、评选程序

(一)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各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培养规模以及上一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执行情况,制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年度名额分配方案、评选实施办法。

(二)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依照评选条件自愿申报,如实填写《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评分表》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由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向所在二级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在107日前交至所在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

(三)各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自愿申报、导师推荐、量化打分、会议评审”原则进行评选,对参评者基本条件和业绩成果进行核实及量化考核,提出初评意见和推荐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组织填写《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表》《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情况汇总表》提交研究生院。(1013日前完成)

(四)研究生院复核研究生参评资格、推荐评选程序以及申报材料,汇总后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评审。(1016日前完成)

(五)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将推荐人分为理工、经管、文法艺三组分类评选,按照各组计分高低分别淘汰30%左右,并适当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学科(专业、方向)倾斜,评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组织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1024日完成)

(六)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评选工作情况和推荐结果报湖南省教育厅,由湖南省教育厅组织评选。(1029日完成)

八、工作要求

(一)请各二级培养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相关评选工作,错过截止时间提交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关系到研究生的切身利益,各二级培养单位要以国家奖学金评选为契机,树立优秀典型,营造比、赶、超的学习氛围,要切实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和要求,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附件1:湖南工商大学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业绩计分细则

附件2:《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

附件3:国家奖学金申请、汇总表格

 

                                          研究生院

                                   202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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