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表时间:2023-11-07 点击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2023年第二批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的通知》(湘教通〔2023〕329号,附件1)安排,开展我校2023年第二批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学校推荐申报省级基地3项,其中科教融汇联合培养基地1项、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2项。各培养单位最多推荐申报1项。学校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基地项目与立项建设校级基地项目。
二、立项建设条件
(一)基地建设定位清晰,人才培养目标明确,特色鲜明,符合 国家和省经济社会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需求。
(二)基地分为科教融汇联合培养基地与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 地两类。科教融汇联合培养基地的牵头学科应是具有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的牵头学科应是具有学位授权的专业学位类别。基地的牵头学科优先基础学科、一流建设学科、一流培育学科。
(三)基地建设的牵头单位应是研究生培养高校,共建单位应是省内地方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共建单位不得是普通本科高校或高职院校,也不得是本校直属附属医院、附属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办企业等。基地须设在与高校合作的共建单位。如共建单位在外省的,须经教育厅同意立项后还须向共建单位所在省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合作双方至少已有2年(含)以上实质性合作经历,具有较好的产学研合作培养研究生工作基础,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鼓励培养单位与“三高四新”密切相关的科研、产业机构联合申报。
(五)基地应具备研究生培养所需的科研设备、科研平台,有适合研究生参与的项目及比较充足的研究经费,同时能为研究生进入基地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和管理等保障条件。有一支能够满足研究生联合培养需要、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导师队伍。
(六)合作双方在基地建设、联合培养、导师管理、学生管理、合作交流等方面具有较完善的规章制度。
(七)基地应聚焦国家及我省重大战略急需,通过优化基地生源 结构、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保障机制及评价机制等措施,着力培养造就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
三、材料提交
(一)申报单位于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前提交以下申报材:
(1)《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立项建设申报表》(附件2);
(2)双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合作协议(签章);
(3)基地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等相关佐证材料;
(4)《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3)。
《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立项建设申报表》以及合作协议,须加盖学校与合作单位公章(由申报单位负责签章,封面与内页的学校与合作单位均要签章)。
以上材料(汇总表外)纸质版一式两份。
申报材料(申报表、合作协议签章扫描版、佐证材料、汇总表)与基地建设情况报告电子版发送邮箱:hutbpyb@126.com。
附件:
1.关于申报2023年第二批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的通知(湘教通〔2023〕329号)
2.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立项建设申报表
3.湖南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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