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5 6 7

通知公告

关于严肃研究生考风考纪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5-14 点击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陆续展开,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请各单位落实研究生考风考纪教育,加强研究生期末考试各个环节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研究生考纪考风教育。要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学校考试管理相关文件(见附件),加强研究生考纪考风教育,做好考试纪律及违纪处分后果警示教育。通过各种方式做好研究生期末考试动员,要求考生认真复习、积极迎考,加强自律,杜绝考场违纪现象发生。

二、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研究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或研究生证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将电子通讯工具(需关机)或书本等物品集中放在讲台上或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在考试中诚信参考,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违规违纪者,一律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监考教师执行到位。监考教师要自觉履行监督职责,规范监考程序,监考时不得聊天、看手机、阅读书籍报刊等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严格考场要求,严肃考场纪律。

四、加强考试巡考与检查。各考试组织单位要规范组考管理,加强考试过程监管,组织人员深入考场巡查巡考,强化研究生考场考纪考风督查,严肃违纪处理。研究生院将加大考试巡考力度,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严肃考风考纪是加强学校教风学风校风建设的重要环节,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加强研究生考试管理工作,营造公平有序、诚信和谐的良好氛围,为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附件:相关管理规定.zip

1.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条例(修订稿)(校研字〔2017〕6号)

2.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教学事故、教学差错认定与处理规定(校研字〔2022〕13 号)

3.湖南工商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校教字〔2019〕49号)

4.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监考人员工作要求

5.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规则

 

                   研究生院

                    2024514



版权所有 © 2019 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湘ICP备19022342号 湘教QS3-200505-000476
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569号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