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表时间:2024-05-27 点击次数:
请根据《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办法》及各年级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落实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为确保各项教学任务顺利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落实
(一)学计划编制
各研究生开课单位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编制2024年秋季学期教学计划,根据教学计划组织落实教学任务。
1.严格按照《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办法》安排授课教师,不具备授课资格的教师不能安排教学任务。
2.各教学单位要考虑好任课教师在下学期是否能按课表排定的时间上课。研究生教学任务落实到具体教师后,如无特殊原因,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换教学任务。
3.每位教师每学期担任的研究生课程门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门。
4.各培养单位在落实教师教学任务时,注意任课教师的教学任务应与本科等其他教学任务错开,避免发生冲突。
5.科教产教融合课程任务落实按《湖南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科教和产教融合课程建设实施方案》执行。
二、课程排课
(一)课程教学安排按照《关于进一步提升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校研字〔2023〕21号)中的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实施方案执行。
(二)公共课教学排课由研究生院负责,专业课排课及所有课程选课分别由开课单位和培养单位负责落实。
(三)请各开课单位在公共课安排基础上落实本单位课程系统排课。
(四)多位老师共同授课的,须明确各位老师的授课周次、节次。
(五)排课要求
1. 2023级教学周从第1周开始;2024级新生教学周从第2周开始,其中公共素质选修课从第12周开始(安排在晚上和周末)。
2.课程安排在星期一至星期五,周二下午原则上不排课。
3.排课优先顺序:上午、下午、晚上。
4.为保证授课和听课效果,原则上不允许一次连排三节以上
5.课程有实验课时的,请在系统中明确实验课具体周次与实验安排地点;课程实践课时也要进系统课表,要明确周次和实践安排地点。校外实践教学明确具体周次节次信息。
6.校内校外教师联合上课的融合课程,校外专家授课课时安排总课时的1/3左右,授课地点可安排在校内,也可适当安排在企业或科研院所等校外单位。在校内进行的教学应在系统中明确具体周次与上课地点。校外教学安排明确任课教师及具体周次节次信息。
请开课单位研究生干事老师于2024年6月25日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课程安排的编制录入。排课教室见《2024-2025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教室使用分配表》(见附件)。
三、教材选用与征订工作
(一)为加强研究生课程教材选用管理,确保优质教材进课堂,请各开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教材选用要求,认真做好教材选用工作。
(二)教材选用原则
1.匹配原则。选用教材应与课程教学要求相符合。
2.新近高质原则。优先选用近3年公开出版的国际通行教材、国家级规划教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的课程必须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若无上述教材,则应优先选用其他高校公认共选的,近3年新出版的高质量的教材。
3.使用境外教材须坚持合法适用原则。必须是原版合法或授权出版教材,确保选用教材的意识形态正确性。
各教学单位要根据上述要求,加强教材选用的审查。需使用境外原版教材的教师,应提交样书,经开课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选用。
(三)教材选用审批程序:任课教师提出课程初选教材,所在教学单位组织研究生教材选用专家小组对任课教师选用的教材进行审核,并经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同意后,填《研究生教材选用与征订汇总表》(见附件)报研究生院。
(四)教材征订
教师教学用教材由开课单位组织征订,学生用教材由上课班级组织征订。
四、材料报送
(一)请各单位依据培养方案认真核对本单位下学期教学计划,并根据教学计划落实教学任务,填写《教学任务落实汇总回执表》(见附件),连同《教材选用与征订审批表》于5月31日(星期五)前交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邮箱:yjsypyb@hutb.edu.cn。
(二)请开课单位研究生干事老师完成系统排课后,对本单位排课情况认真核对,填写《课程安排系统录入情况自查确认表》(见附件),并系统导出本单位课表(学历生教务管理-专业课排课页面导出,于7月2日前一起报研究生院。
附件:
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办法
关于进一步提升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
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回执汇总表
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课程教材选用与征订审批表
2024-2025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教室使用分配表
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课程外聘教师审批表
课程安排系统录入情况自查确认表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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