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表时间:2024-10-16 点击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摄对象
预计2025年毕业的研究生(已采集过的除外)
二、拍摄地点
学校大礼堂(教工餐厅楚枫轩楼上)
三、拍摄时间
2024年10月29日(周二)8:30-12:30
8:30-9:10: 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9:10-9:50: 经济与贸易学院(含留学生)、资源环境学院、公共管理与人文地理学院
9:50-10:30: 财政金融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设计艺术学院
10:30-11:10:数字媒体工程与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
11:10-11:50:前沿交叉学院、人工智能与先进计算机学院、智能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
11:50-12:30:计算机学院、微电子与物理学院
四、缴费安排
(一)采集收费:18元/每人,拍照现场扫码付款。
(二)请各学院收齐本学院费用,现场与拍摄工作人员核对实际拍照人数后,根据拍摄单位提供的收费码扫码缴费。各学院联络人扫码缴费时,务必备注好学院名称和人数。
五、工作要求
(一)毕业生图像采集关系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制作和国家学历学位认证平台(学信网)电子注册。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务必通知到本单位须采集的每一位研究生,按规定时间与要求参加图像采集。
(二)请各单位通知研究生,根据拍摄时间安排,以学院为单位排队采集,提前30分钟到场,自觉遵守现场秩序,按照要求参加拍摄。
(三)研究生一律凭“本人采集码”进行现场刷验采集,请务必提前准备好采集码(提前下载“采集码”保存至手机)。
(四)请采集同学于10月26日前登录学信网学信档案、学信网微信公众号或学信网手机APP注册生成采集码,采集码获取详见“采集码获取途径”(附件1)。
(五)为保证各单位图像采集顺利有序进行,请各培养单位指派一名带队老师、学院联络人维持本单位拍摄现场的秩序。请各单位将本单位带队老师与学院联络人姓名与联系方式于10月21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六、拍摄要求
(一)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附件2),要求如下:
1.坐姿:正面免冠像拍摄,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保持左右肩膀平衡、两手自然下垂,嘴唇自然闭合。
2.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服饰不遮挡五官),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不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长发放在肩后,披头散发请束好(自带橡皮筋)。
3.眼睛:尽量不戴眼镜,常戴眼镜者可佩戴不反光眼镜,但不得带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
4.衣着:最好穿单色有领衣服,尽量避免复杂图案、花纹,建议着正装,带领带袖。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背景为浅蓝色);不穿与肤色相近的黄色、绿色上衣。
5.化妆:可化淡妆,不宜浓妆,不能戴美瞳,不涂抹口红、描眉,保持脸部无油光(脸部的额头、鼻尖或两侧等部位不能产生高光、过曝光)。
(二)特别提示:此次拍摄照片为上传学信网的学历注册电子图像,学历注册电子图像应真实表达毕(结)业生本人相貌,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进行技术处理(PS)。上传学信网照片后均需与录取照片、国家人口库照片进行人像比对,明显的化妆(涂抹口红、描眉等)、有色隐形眼镜(美瞳)或技术PS处理,均会导致身份异常。因此影响本人毕业、就业或继续深造的,责任自负。
七、图像信息核对
完成图像信息采集的研究生,请务必于拍摄30天后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在线核对个人图像及有关信息。如遇到图像信息有误、非本人照片等问题的,请及时报研究生院培养办,电话:0731-88688232。
附件:
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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