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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湖南工商大学关于2025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11-29 点击次数:

为优化我校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培养质量,根据《湖南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和《湖南工商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现就我校2025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事宜通知如下。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体检标准。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生在入学前须获得硕士学位)。硕士入学前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硕士就读专业与所申请博士专业原则上相同或相近;持国外文凭者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4.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人员。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在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工作6年及以上,具备以下条件中的第1项和第2、3项中的任意一项:

已修完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成绩证明),并通过国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语水平考试(获得合格证书);

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在读期间导师第一作者、考生第二作者)在所报考的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及以上的学术论文;

在相关学科专业获国家级(有效排名)或省部级(排名前3)科研成果奖励。

5.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已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创新成果。

6.外语水平符合报考学科专业的博士培养要求,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

雅思IELTS≥5.5;

托福TOEFL≥73;

具有较强的科技外语应用能力,以第一作者(或在读期间导师第一作者、考生第二作者)在国外SCI/SS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7.报考类别原则上须为非定向就业,须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全脱产在校学习。

8.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9.符合报考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招生学科专业、招生导师及招生计划

1.学科专业: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2.招生导师: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导师为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所列导师。

3.招生计划:学校2025年实际招生人数最终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申请材料

考生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见报考学院具体通知,请按要求和顺序整理材料(不装订),具体材料如下: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原件(该材料进考生个人档案,终身存档,请勿弄虚作假)。请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填写“应届生”并本人签名;非应届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填写“无工作单位”并本人签名;非应届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由其单位人事部门签署以下内容并签字盖章:同意其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同意将其全部档案调入湖南工商大学(请注意:内容不得更改)。

2.往届生须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需由考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认证并获取。

3.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4.本科(未获本科毕业证时为专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未获学士学位证请提供说明)复印件、国外获得学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获学士学位证请提供说明)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5.盖章的硕士研究生成绩单原件。

6.身份证复印件。

7.两份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专家推荐书原件(不能为报考导师,且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附件1)。

8. “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须提交《湖南工商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表》原件(附件2)。

9.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盖章的本科成绩单、 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工作履历、职称证书或符合报考条件所要求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

10.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个人陈述书。根据考生学习工作情况、思想政治表现进行总结、并对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进行规划。

12.全脱产攻读博士学位承诺书(见附件3)。

13.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4.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申请材料。

、组织工作

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制定综合考核方案和录取规则。招生学院须按照一级学科或相近二级学科成立“选拔工作小组”,分别对申请人学习成绩、平时表现、科研能力、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审查,审查通过者通知其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外语水平、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及能力等。综合考核可采取面试、笔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及格(按百分制计),思想政治素质、外语水平、专业综合等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在综合考核过程中,“选拔工作小组”成员独立打分,考核全程须录音录像。

、体检

考生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

六、时间安排

1.2024年11月30日-2025年2月20日(如有延长或再次开放报名,将另行通知),考生登录“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bsbm/提交报名信息,考生遵照网上报名说明和报名步骤进行,按要求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上传清晰的证件照(用于学信网的录取照片)及报名材料扫描件,下载《湖南工商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表》,经报考博导签字同意后将相关材料报招生学院。

2.2025年3月5日前,由各招生学院初审,并将审核通过名单报研究生院复审。复审通过后由招生学院组织综合考核和体检,待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下达并分配后,报“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到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汇总后报学校审定。

3.学校审定后,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老师、吕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688031


附件1:湖南工商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x

附件2:湖南工商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表.docx

附件3:全脱产攻读博士研究生承诺书.docx

附件4:湖南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考核表.docx


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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