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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评选2024年研究生优秀个人奖及2025届湖南省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01-10 点击次数:

各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5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24]273号)、《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行办法》(校研字[2024]26号),现就2024年校级研究生优秀个人奖及2025届湖南省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校级研究生优秀个人奖设优秀研究生、优秀毕业生,限选报1项;

湖南省优秀毕业生分为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限选报1项。

二、参评对象

2022级、2023级研究生可参评优秀研究生;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只能2022级研究生参评,获评校级优秀毕业生才能获得参评省级优秀毕业生资格

三、奖励比例

奖励内容

校级优秀研究生

校级优秀毕业生

评奖比例

5%

5%

四、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优秀研究生参评条件(类别及其条件)

1.学术科研类:

参评人上学年度各门课程成绩合格,在读期间以湖南工商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和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CSSCI/CSCD /SSCI/SCI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获得校定A类省级学科竞赛一等奖以上奖励(排名第一)。

2.创新创业类:

参评人在创新创业方面有突出贡献,如有重大发明专利、创办企业并有一定经济效益或在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3.公益实践类:

参评人在社会实践、专业实践、志愿服务或社会公益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或荣誉,或被省级及以上媒体专题报道,产生突出社会影响。

(三)优秀毕业生参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一等学业奖学金;

2.在学校认定的A-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学硕),或在CSSCI/CSCD /SSCI/SCI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专硕);

3.在校定的A类国家级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文体竞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一);

4.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个人荣誉表彰;

5.典型事迹产生较大社会影响,被省级及以上媒体专题报道;

6.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志愿服务国家西部计划。

注:参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获得省级或以上有关荣誉;

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等校级奖励两次以上(含两次)。

参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参加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

②创新创业实践成效较为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

上述研究生优秀个人奖/省级优秀研究生参评条件均为研究生阶段取得。

五、研究生参评学年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1.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

2.未按规定时间注册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

3.超出学校规定学制年限属延期毕业的;

4.无故欠缴学费且未办理缓缴手续的;

5.上学年内无故离校5天以上(含5天)、累计请事假在2周以上或一学期累计旷课达到30学时;

6.上学年课程考试有不及格的(不含补考通过);

7.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8.上学年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的;

9.其他被认定为不能评奖评优的情形。

六、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研究生优秀个人奖评审表》(参评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同时填写2025届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提交二级培养单位。

2.二级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审核后,进行初评和推荐。评选过程及初评结果公示5天后,报研究生院复核,由学校评定。

3.省级优秀毕业生指标数为20,由研究生院组织评委在校级毕业生中择优评选,报学校审定并公示7天后,由湖南省教育主管部门评定。

七、名额分配

校级优秀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

二级培养单位

优秀研究生/优秀毕业生

优秀研究生

2022级推荐名额

2023级推荐名额

前沿交叉学院

3

3

人工智能与先进计算学院

1

1

微电子与物理学院

1

1

数字媒体工程与人文学院

2

2

计算机学院

5

4

智能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

3

2

资源环境学院

1

1

数学与统计学院

3

2

经济与贸易学院

3

3

财政金融学院

3

3

工商管理学院

1

2

会计学院

5

5

公共管理与人文地理学院

1

2

法学院

3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1

外国语学院

1

1

设计艺术学院

1

1

体育与健康学院


1

合计

38

35

八、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成立评选委员会,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评审规定和程序进行推荐。

2.省级优秀毕业生表格填写注意事项:《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中的培养方式填写“国家任务”,“毕业生资格审核编号”填写由招生就业指导处提供给学生《就业协议书》上的编号。不能调整表格形式,大学期间个人表现情况简述100-150字左右,班级提名意见、院(系)考察意见各40至50字左右,除签名外不能手写。大学期间获奖情况只要填写主要的有效奖项(一项省级及以上或两项校级),荣誉证书必须是含金量较高的证书,或能够申报“创新创业奖”的省级及以上证书。填写格式:某年某月获“*******”,如2022年11月获校级“三好学生”(具体见表格范例),不按要求填写或多填写奖项视同申报材料不合格。院系公章盖学院行政公章。《推荐表》中学校推荐意见栏的推荐理由及推荐时间统一填写成“经审核并在学校校园网公示7天无异议,同意推荐该生参评省级优秀毕业生或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日期:2024年3月14日”。特别注意,推荐表必须打印在一页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填写打印要求同上。

3.各二级培养单位必须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在2025年2月20日前将《2024年研究生优秀个人奖励申报审批表》、《2024年研究生优秀个人推荐信息汇总表》、《2025届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纸质档及佐证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103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yjsyjyb103@163.com

 

 

研究生院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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