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表时间:2025-02-28 点击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202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期初工作安排,春季学期期初研究生补考工作于3月9日前完成。为确保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
所有课程考核成绩未达60分。
二、补考安排
1.公共学位课补考由研究生院组织,专业学位课与专业选修课补考由开课单位组织。
2.须参加补考同学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补考申请表(见附件),培养单位统一向课程组考单位报送补考名单。未提交补考申请者不能参加相关课程的补考。
3.请课程组考单位根据上学期课程考核成绩情况与补考申请情况,做好补考安排,并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新)完成排考。
4.组考单位要及时将补考安排通知考生或考生所在培养单位,提醒每位考生进新系统查询考试安排,按时参加考试。
5.参加考试的研究生须凭身份证(或研究生证)入场考试。
6.请组考单位于2025年3月3日(星期一)下班之前将本单位补考安排(系统导出)报研究生院。
2025年春季学期期初研究生公共课补考安排表
课程名称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组考单位 |
学术交流英语 | 2025年3月4日(星期二)15:00—17:00 | 二教C304 | 研究生院 |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2025年3月4日(星期二)15:00—17:00 | 二教C304 | 研究生院 |
研究生院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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