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表时间:2025-03-26 点击次数:
根据教育部和《湖南工商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为做好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考试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工作原则
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进行。
三、组织机构
1.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以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监督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对博士招生工作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2.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成立以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制定相关方案;审批招生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全程监督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过程。
3.成立学院招生工作小组
招生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指导各复试小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成立复试录取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本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
4.成立学科复试专家小组
每个学科复试专家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导组成,其中1人为组长;另须配备秘书1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对专家打分表、复试成绩等表格进行整理、统计、上报及相关复试材料的存档等工作;候考官1名,负责核验考生身份及资格审查,向考生发送消息通知、组织考生有序参加面试,负责本组复试场地秩序维护、复试全程录像录音资料的留存。
学科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对考生学术造诣、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确保有突出学术专长和培养潜质的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四、复试名单公布
由招生学院根据《湖南工商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对应的具体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审核通过人员材料报研究生院复审。复审无误后由招生学院在学院官网上公布复试名单。
五、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时间安排
招生学院应于5月上旬前完成复试录取工作。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复试时间,以学校或招生学院具体通知为准。
2.复试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按照《关于公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468号)文件执行,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具体缴费方式见《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复试费缴费操作流程》。
3.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外语水平、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及能力等。复试采取面试、笔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及格(按百分制计),思想政治素质、外语水平、专业综合等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具体要求按照招生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含实施细则)为准。
六、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与部署。学院要高度重视,组织招生学科导师召开相关会议,学习、宣传和落实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根据学院和一级学科的实际情况,出台具体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含实施细则),做到相关人员应知尽知。
2.加强环节管控。招生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复试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湖南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并根据学科、专业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制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含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审定后实施。
3.严格考核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心理素质。着重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心理健康等方面。考核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既包括查看考生的有关资料及其工作单位提供的有关材料,也包括复试时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心理素质。实行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一票否决制”。
4.做好复试过程管理。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要有详细的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没有录取的考生也需进行综合排名并将排名情况报研究生院。
5.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体检。学校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自行到所在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进行体检,并按要求将体检报告在录取前提交给招生学院。
6.按时调取档案。未按时调入档案的拟录取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7.按时上报复试材料。招生学院应于复试前将学院的招生工作小组名单、各学科复试专家小组名单、各学科具体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含进入复试的条件、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复试地点及实施细则等)报研究生院。
七、录取类别及收费办法
录取类别原则上须为非定向就业,须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全脱产在校学习。
学费标准:1万元/年/人(如有变动,以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核定标准为准)。
八、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和学科复试专家小组对本学院、本学科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拟录取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和学院复试录取监督小组到现场巡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按照上级要求,做到复试方案公开、复试名单公开及拟录取名单公开。及时公布复试基本要求、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含实施细则)、复试录取结果等信息。
4.实行复议制度。确保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并在复试录取期间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
举报电话:0731-88688031
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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