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表时间:2025-08-29 点击次数:
各二级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奖助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切实保障研究生的权益,现就规范研究生奖助材料填报、严格评审程序、细化材料归档及加强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管理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个人申请材料填报
研究生申请各类奖助时需认真填写相对应的申请审批表,确保个人信息、申请理由、科研成果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提交的相关佐证材料应清晰、完整,并按照要求进行排序。
二、严格二级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评审程序
各二级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时应严格按照学校评审要求及细则进行量化考核并填写评审结果;应按照工作流程对拟获奖助研究生名单进行审批和公示;申请审批表格、汇总表要由相关经办人、责任人和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评审过程及结果要有二级学院会议记录。
三、细化材料归档
各二级培养单位应按资助类型分类建档并配置专用颜色标识档案盒,严格规范归档内容,列明存档材料清单(含申请表原件、二级培养单位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记录、公示材料等)。研究生院对各类奖助汇总材料进行存档。
四、加强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管理
各设岗单位及导师应规范工作时长及岗位责任,原则上每月工作总时长不超过40个小时,不得随意延长每月的工作时间,对有特殊情况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征得研究生同意并在符合财务要求的基础上提高当月津贴额度,使得工作岗位与津贴发放金额相匹配。
请各二级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认真落实,研究生院将对各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奖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材料是否齐全、公示是否到位等;对工作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培养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研究生院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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