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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09-18 点击次数:

各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和《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校研字〔202519),现对2025-2026学年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在规定的学制期限内就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并将人事档案调入学校

二、资助标准

硕士研究生:3000元/学期

博士研究生:6500元/学期

三、有固定工资收入核查

(一)在读期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将被视为“有固定工资收入”而不符合申请条件。

1.在企业、单位等有固定工资收入;

2.担任企业法人、各类企业管理人员、股东等;

3.定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4.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

(二)对“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界定

1.工资薪金收入。有定期工资薪金等纳税记录。“个人所得税APP”可查询。

2.福利性收入。购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记录。

3.担任企业、单位职务。在校外担任企业法人、各类企业、单位管理人员等。

4.其他。除上述情况外可被视为有固定收入的情况。

(三)虽有收入,但不属于获得固定工资或者为政策性固定收入等,学生可以书面形式提交情况说明,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1.身份证信息被借用、被盗用被人注册公司的,提供说明材料

2.因学校创新创业项目注册公司,但该公司实际并未盈利提供参赛证明;

3.有政策性获得固定收入的情况,如地方建档立卡资助参与“西部计划、山区计划”等公益志愿活动,应提供相关证明;

4.有纳税记录但非长期固定纳税、非工资薪金纳税,如参与专业实习社会实践兼职、导师项目津贴等情况提供相关证明等材料。

5.担任企业、单位职务,但实际脱产在校学习的提供情况说明。

四、发放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符合发放条件的研究生填写《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承诺书》(附件1),向学院提出申请。(承诺书签名处必须本人手写不符合资助条件的研究生学院应详细告知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相关政策,使其知晓原因,学院保留相关记录并存档)

2.二级培养单位审查。各培养单位应对申请国家助学金的研究生学籍异动情况、档案情况、是否有固定工资收入情况及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认真进行审查,核查无误后公示5个工作日,xx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统计表、汇总表》(附件2)、《XX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核工作情况说明》(附件3纸质档签字盖章于20251017日前交至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yjsyjyb103@163.com

3.学校审定。研究生院对各培养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汇总审查、公示并上报,最终确定2025-2026学年季学期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

五、有关要求

1.各二级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由主管领导牵头成立研究生助学金资格审查领导小组,严格审查相关情况,确保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精准发放到位。各培养单位应妥善保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档案。

2.研究生应主动了解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增强对“无固定工资收入”这一条款的理解,在申请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中弄虚作假,隐瞒不报,一经查实,追回补助资金,从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记入诚信档案

 

                                          研究生院

                                      202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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