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8-11-13 点击次数:
11月10日下午,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宋英辉教授应邀到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主讲《少年司法若干争议问题》,讲座由院长刘期湘教授主持,学院部分师生聆听了讲座。
讲座伊始,宋教授提出目前少年司法中有五个具有广泛争议的问题,它们分别是:为何强调未成年人的最佳利益、优先保护、特殊保护?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予以惩罚,就能实现被害儿童和社会的最大利益?儿童的最佳利益和教育、感化、挽救,是否适用于重罪未成年人?是否应当借鉴英美等国加大对未成年人严重犯罪的打击力度?是否应当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紧接着宋教授分别从适用于所有未成年人事项的角度、适用于司法解释案件的角度以及平衡儿童利益与社会利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利益的角度对解决上述问题应坚持的基本理念与原则进行了阐述,并一一对上述争论的观点及其支撑的理由进行了讲解。宋教授强调儿童代表未来,儿童利益即社会公共利益,儿童最佳利益与社会利益并非对立关系,而是相辅相成的。儿童最佳利益同样适用于被害人,对加害人简单采取报应性惩罚,并不能保护受害人的利益;非罪化、非刑罚化、非监禁化的原则与防卫社会并不冲突,从减少再犯的角度来说该原则更符合防卫社会需求;少年司法并不排除刑罚的适用,而是反对不教而罚;反对简单的刑罚,并不是纵容,而是强调干预措施的专业性,注重效果。
互动环节中,宋教授与我院师生就社会管理以及校园霸凌等现实问题进行了交流,加深了同学们对少年司法争议问题的理解,同学们纷纷表示从中获益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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