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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管理

关于做好2017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进一步通知

发表时间:2017-05-08 点击次数:

各参评学位授权点:
     日前,2017年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3个学科的专项评估工作方案已陆续发布,根据教育部各学位点学科评议组的方案要求,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3个参评学位点分别须于5月30日前、6月15日前、 6月30日前将自评报告最终稿和相关材料报送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研究生院已将相关工作方案转发给相关学位授权点。请各参评学位授权点严格按照本学科专项评估工作方案的要求和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7年学位评估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通知》安排,做好评估各项工作。为保证评估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与要求进一步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度安排

(一)召开学校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动员会。

1.时间:2017年5月9日下午16:30;

2.地点:二办401会议室;

3.参与人员:参评一级学科学位点负责人及二级学科专业或方向负责人、参评学位点各相关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领导、学科秘书及研究生干事。

根据各学科评议组的要求,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3个参评学位点分别须于5月19日前、5月26日前、 6月9日前完成相关评估材料撰写与准备工作,并将以下几个材料交研究生院:

1.学位点授权点自评总结报告;

2.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附表;

3.要求汇编的有关资料和文件。

)学校邀请专家对相关学科评估材料进行诊断评估和审核。学位点针对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评估材料。

)评估材料定稿提交学校专项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向研究生院提交最终上报材料定稿的电子档和纸质档(其中纸质档一式两份),由研究生院统一提交和报送至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平台。定稿提交的最后截止时间应为各学科评议组要求提交的日期的前个工作日。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是加强学位点内涵建设、规范管理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有力抓手,关系学位点授权资格与持续发展,请各参评学位点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专人专班负责评估工作,严格按照评估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专项评估各项工作。

2.合理安排,确保工作实效。各参评学位点要根据本学科评估方案工作安排和本学位点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加强优势凝练和力量整合;要注意把握好时间节点,加强工作沟通、协调,通力合作攻关,确保评估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3.细致严谨,认真规范。要规范严谨做好评估材料,评估报告要精心锤炼,反复打磨;评估材料要真实完整,准确无误。

研究生院

2017年5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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