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7-06-06 点击次数:
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及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的《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等工作的通知》(2017年3月29日发,以下简称《通知》),为保证工作顺利有序,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现将2017年上半年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进一步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应督促研究生、导师及有关专家按照学校硕士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流程和学校相关规定落实职责,完成好学位申请各个环节的工作,认真审核各环节的学位材料签字填写是否准确完整,整理有关表格材料分类归档,严格把关,确保学位授予质量。
二、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于6月9日前召开专门会议,完成学位审核和评定工作,并将学位审批材料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评定学位应有书面记录,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存档材料,以便日后检查与评估。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提交建议授予学位人员的材料之前,二级培养单位必须督促申请学位人员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mis.hutb.edu.cn/pyxx/login.aspx)的“毕业与学位”版块,完成“发表论文登记、科研成果登记、专利情况登记、获奖情况登记、开题报告申请、开题结果录入、学位答辩申请、学位授予数据核对、学位论文上传”等本人答辩与学位信息的提交与核对工作,研究生干事老师按时完成相关信息的审核与录入工作,并将系统登记审核情况汇总(见附表1)交学位办。未完成审核者,将不受理学位申请。
四、二级培养单位提醒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于6月14日前在图书馆提交端完成学位论文提交;提醒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通办理完成所有离校手续后方可领取学位证书。
五、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学位授予名单后,二级单位汇总整理学位申请材料,及时完成学位材料归档工作。
六、学位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2017年上半年学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9日。
(二)材料清单
1、纸质材料
(1)《学位申请书》及附录材料(发表论文复印件、学位论文专家评阅意见书)(一式两份);
(2)学位申请资格审查汇总表;
(3) 答辩表决票原件(一套,培养单位复印存档)
(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名单
(5)学位论文最终定稿(完整版)(一式四份)
(6)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单独版)(见附表2)(本人和导师签字)
(7)硕士学位授予信息表
(8)硕士学位授予信息表汇总表
(9)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录入与审核情况汇总表(见附表1)
学位申请书、学位申请资格审查汇总表、答辩表决票、建议授予学位名单、硕士学位授予信息表分别见《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等工作的通知》的附件2、3、14、16、18。
2、电子文档:
(1)学位申请资格审查汇总表;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名单
(3)学位论文最终定稿(每篇论文均须Word版与PDF版各1份,文件命名:学号-姓名—学位论文题目;培养单位按二级学科分类打包压缩)
(4)硕士学位授予信息汇总表(见附表3)
(5)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录入与审核情况汇总表(见附表1)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学位申请书》相关提交材料须填写规范、完整,须签字部分均须本人签字,须签章部分必须签章。
2、二级培养单位干事老师核实发表学术论文的原件,已核论文请写“原件已核”并签名。
3、提交的学位论文须是最终定稿,提交时均须填写并一并提交《学位论文定稿确认书》(见附表4)。
4、学位论文定稿格式须严格按照学位论文格式统一规范,内容完整,应包括封面、扉页、原创性申明、使用授权书、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及致谢等内容。且提交的纸质档与电子档须完全一致。
5、图书馆在线提交学位论文同时,还须提交纸质档1份,并须经图书馆经办部门提交审核确认(确认回执见附表5)通过。
6、要求提交学位办的纸质档和电子档均由所在培养单位汇总,统一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
2017年6月5日
附表:
1.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录入与审核情况汇总表
2.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单独版)
3.湖南商学院硕士学位授予信息汇总表
4.学位论文定稿确认书
5.湖南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确认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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