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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我校优秀研究生志愿支教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9-23 点击次数:

各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落实研究生志愿支教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158 号)及《关于开展2020年研究生志愿支教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283号)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选拔2名优秀在读研究生,赴我校对口扶贫村邵阳市新邵县龙溪铺镇卓笔村卓笔完小开展为期一年的志愿支教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我校在读研究生;

2、爱党、爱国、爱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研究生期间没有违反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

3、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
    4、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专业能力,有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身心健康,能胜任志愿支教工作;

5、成绩优良,学术态度端正,无课程不及格现象;

6、原则上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二、遴选程序

采取自愿报名,导师和家长同意,二级培养单位审核推荐,研究生院择优选拔的方式确定最终的志愿者人选。

三、支教工作管理

    1、由湖南工商大学驻卓笔村帮扶工作队对志愿支教服务进行日常管理,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制定具体志愿支教工作细则,定期开展志愿者在岗履职情况检查,加强安全健康管理和应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妥善有效处置,促进志愿者更好地履职尽责、发挥作用。

2、志愿者在支教期间严格服从湖南工商大学驻卓笔村帮扶工作队和研究生院的管理,认真履职尽责,提升自身素质,圆满完成志愿支教服务工作。

3、湖南工商大学驻卓笔村帮扶工作队和研究生院的考核评价结果将运用于志愿者的各项保障措施之中,对不服从驻村帮扶工作队和研究生院安排管理及考核评价不合格的志愿者学校将取消各项保障措施。

四、保障措施

1、对圆满完成志愿支教工作,并应届顺利毕业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且愿意从事学校辅导员工作的志愿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为非事业编辅导员。

2、学校给予志愿者每人每年1.8万元的补助,并参照《关于做好2018-2019年度西部计划志愿者商业保险购买办理工作的通知》标准为支教研究生购买商业保险。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大力宣传,鼓励本单位优秀研究生积极参与。

2、请各培养单位在9月26日前将《湖南工商大学志愿支教服务报名表》送至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电子档打包发送至137497187@qq.com,联系电话:18874265839,联系人:周老师。

                                       

湖南工商大学志愿支教服务报名表申报表.docx

 


 研究生院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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