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表时间:2024-03-07 点击次数:
各培养单位:
根据《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为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现开展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对2022年以来立项未结题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二、工作要求
1、项目应取得预期成果,取得的专著、论文(含学位论文)等研究成果须标注“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及资助号”;且须是项目负责人取得与项目相关的本人排名第一或者导师第一本人第二,湖南工商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成果。
2、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1)与研究报告连同相关成果材料(一并装订成册),交导师审核并给出审核意见后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培养单位组织结题审核并签署结题意见。结题报告材料还须附两位专家(不含指导老师)的结题评阅意见书(见附件2)。
3、所在培养单位组织结题评审。请所在培养单位按照项目结题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请研究生导师及所在培养单位对项目经费使用、研究成果、报告总结等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4、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对于符合要求的一般项目,报学校审批后进行结题发文公布;重点项目将再报省学位办进行审核。
三、材料提交
1、培养单位将《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见附件3),与项目的结题报告、研究报告及成果材料(一般项目一式一份,重点项目一式二份,重点项目用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封面贴上结题报告封面页)于4月9日之前报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邮箱:hutbpyb@126.com。其中结题材料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使用白色铜版纸。
2、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结题报告电子版,请按“姓名-项目名称—结题报告”命名,成果材料按“姓名-项目名称—成果材料”命名,发表的论文成果应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扫描件。
材料提交相关要求详见《注意事项》(见附件4)
联系电话:88688232;联系人:张老师。
附件:1.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doc
研究生院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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