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6-06-20 点击次数:
各研究生党支部、研究生党员: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党建工作,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广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经研究,决定组织评选研究生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研究生党支部全体正式党员。
二、评选条件
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工作能力强,在专业学习中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实绩突出。带头服务群众,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弘扬正气,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先进性得到党员群众的公认。坚决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决定,爱岗敬业,团结同志,各方面表现优秀,群众威信高。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1、自荐。研究生本人对照《湖南商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党员考核暂行办法》(见附件1),如实填写《湖南商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党员考核表》并将有关佐证材料及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于6月22日前报送至研究生党支部。
2、党支部推荐。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方式,在党支部大会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由党支部向党总支提出参评对象。
3、党总支审核报送。由党总支对党支部提出的参评对象进行审核,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人选并公示3天,无异议后,向学校组织部报送评选结果。
四、评选要求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发扬民主,真正把事迹突出、学生公认的优秀党员推荐出来。
2、研究生院党总支确定且公示无异议的研究生优秀党员人选于6月24日(星期五)17:00前将先进事迹材料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纸质档报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34669786@qq.com。
3、个人事迹材料不超过1500字,按照以下格式编辑:文件标题用宋体二号字;正文用仿宋_GB2312三号字;一级标题用黑体三号字;二级标题用楷体_GB2312三号字加粗;三级标题用仿宋_GB2312三号字加粗;文字行间距28磅,先进事迹、推荐表格请用A4纸张正反面打印。
附件:
研究生院党总支部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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