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8-12-26 点击次数:
各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18]527号),学校决定在2019届毕业研究生中开展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思想过硬。
2、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3、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
4、身体健康,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5、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2) 两次或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或者评选规模、获评难度与前面相当的校级奖励。
(3)创新创业成效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获学校择优推荐。
二、推荐名额分配
1、会计学院最多推荐两名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其余培养单位原则上推荐一名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
2、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名额不限。
3、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在各培养单位推荐候选人中择优推荐4名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和1名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上报学校。
三、评选程序
经导师提名推荐、班级民主评议→培养单位审核、推荐并公示三天→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评选、择优推荐并公示三天→学校审定、公示五天→教育主管部门评定。
四、奖励办法
经评定的优秀毕业研究生,由省教育厅授予“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或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要求
1、相关培养单位要认真审核、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2、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
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1)的填写要求:不能调整表格形式,研究生期间个人表现情况简述100-150字左右,导师提名意见、培养单位考察意见各40至50字左右,研究生期间获奖情况只要填写二项主要的有效奖项,荣誉证书必须是“校级优秀党员”、“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等证书,或省级及以上证书。填写格式:某年某月获“*******”,如2018年10月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培养单位公章盖学院行政公章。
4、《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2)的填写打印要求,请参照附件1。
5、各二级培养单位在2019年1月4日前将公示后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1)及经培养单位签字确认的荣誉证书复印件、《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附件3)(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推荐名册也放在附件3的表中,在备注栏中注明)的纸质档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37497187@qq.com,上交材料请按推荐名册(附件3)的顺序整理。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
附件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xls
附件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x
研究生院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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