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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

关于首届“陈晓红院士爱心基金”评选通知

发表时间:2018-09-30 点击次数:


二级培养单位

校长陈晓红院士为帮助贫困学生改善生活和学习条件,遇到特殊困难的学生解决实际生活问题,特设立“陈晓红院士爱心基金”,激励他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更加自信进取,勤勉拼搏,顺利完成学业,成为更加优秀的湖商学子。现将首届“陈晓红院士爱心基金”评选的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爱心基金的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凡我校全日制在校在籍研究生,遵纪守法,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学年所有课程无补考现象,学位课程成绩平均达85分以上(含85分),单科不低于75分,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生活简朴,无不良消费行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资助:

1.学生个人身患严重疾病者;

2.学生个人受到严重意外伤害者;

3.家庭出现重大意外变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者;

4.学生个人是孤儿、无经济来源;

:当学年尚未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者政府资助的优秀贫困学生可优先。

(二)其他特殊困难者可由培养单位提出申请,由学校审核通过。

爱心基金的申请与发放

(一)本次申请时间为9月30-10月9日,申请资助的学生根据个人及家庭实际困难填写《陈晓红院士爱心基金申请表》(见附件),经培养单位初审后,由研究生院进行复核,确定拟资助学生的名单,报校团委后再由学校审批,实施资助。 

(二)依据校团委通知,本学年拟资助1名研究生,资助金额为3000元。

(三)被资助者凡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已获得资助的立即追回资助款项。情节严重者,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四)爱心基金的使用坚持救急救难的原则,一般不重复救助。

三、下列三种情况不享受爱心基金资助

(一)因特殊原因,暂时休学或不能继续学业者;

(二)家庭经济状况明显改善或通过其他途径能支付继续学习费用者;

(三)违反校纪、校规及法律有关规定受到处分者。

 

                                     研究生院

2018年930

附件:陈晓红院士爱心基金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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