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English

1 2 3 4 5 6 7

教育管理

关于组织2018级研究生参加医疗保险信息采集和退费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10-17 点击次数:


各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2018级研究生参加长沙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费已通过学校财务代收。现请各单位认真做好2018级研究生参保的宣传发动工作,按要求采集研究生信息。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保结算年度:2018年9月1日—正常毕业年度的8月31日。

二、参保对象:2018级研究生。

三、参保要求:研究生一次性参保三年到2021年。

四、人员类型:分一般人员、困难人员、低保人员、三无人员、扶贫对象、扶贫低保、扶贫三无、重度残疾八个类型。“扶贫对象”的认定以学生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颁发的“扶贫手册”即“建档立卡”手册为准,“低保人员”的认定以低保证为准;“三无人员”的认定凭县级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证明为准。“困难人员”的认定以村(居)委会或街道(镇)的相关证明为准。

五、收费退费标准:根据长政办[2017]78号文件精神,高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收费标准为:一般人员180元/年;困难人员135元/年;低保人员、“扶贫三无“、扶贫对象、重度残疾个人等不缴费。

凡由培养单位认定的困难人员按45元/年的标准退款,其中属于低保人员、“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义务人)、扶贫对象、扶贫低保等“七类学生”的免费参保,全额退款。

六、数据采集要求

1、请严格按【大学生报盘格式表】(附件一)录入信息;姓名中不能有空格,居民证件号一栏不能有空格且必须采用文本格式;人员类型只能从表格下拉菜单中选择;人员类别全部填写“大学生”;参保年度需理解为参保到某年,请按下列方式填写:如2018级研究生参保三年,,缴费540元,填写“2021”。

注意:除一般人员外,其它类型人员(困难人员、低保家庭、“三无”人员等)还需采集工商银行卡号,用于退还学生多缴纳的参保费。

2、学生因家庭已组织购买“新农合”、“城镇医保”的,由培养单位组织该生填写《关于放弃购买长沙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说明》(附件四)并保留到学生毕业,再在【大学生报盘格式表】(附件一)中注明不参保,采集该生工商银行卡号,统一退费。

3、三无人员、低保家庭、扶贫对象等免费参保人员,必须提交经培养单位查验后加盖公章的证明复印件。

4、其余愿意参保的2016级、2017级研究生,以培养单位为单位按180元/年的标准到学校财务处交费,有困难人员等类型的研究生,按2018级研究生标准减免费用。并按要求采集信息排列在附件1表的最后。

七、数据报送:2018年10月22日前请各培养单位统一将由研究生本人校对签名的【大学生报盘格式表】(附件一)及免费参保学生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统计表(附件二),参保统计表(附件三)及报盘表电子档报送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其它年级研究生的参保费交学校财务处,收据复印一份交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二办219)。

 

附件二:免费参保学生信息统计表.xlsx

附件一:大学生报盘格式表.xls

附件三:2018级研究生医保缴费、参保统计表.doc

附件四:关于放弃购买长沙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说明.doc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0月17日


版权所有 © 2019 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湘ICP备19022342号 湘教QS3-200505-000476
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569号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