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8-04-10 点击次数:
各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推进驻长高校参保学生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及发放工作的通知》(长医险[2017]1号)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参保研究生正常享受长沙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特组织研究生办理“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需办理“社保卡”的对象
1、因2015级研究生即将毕业离校,短期内无法办理并开通“社保卡”,因此,2015级研究生在校期间不组织办理“社保卡”。
2、其他在校购买了长沙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2016级、2017级研究生(附件1),须办理“社保卡”。长沙市社会保障局规定,参保学生须持“社保卡”到学校医务室看门诊,才可享受医药费折扣。学生住院治疗须持“社保卡”才能办理报销手续。
二、信息采集要求
1、以“已在校参保研究生信息”(附件1)为基础,组织2016级、2017级参保研究生填写《高校参保学生信息采集提交表》(附件2)。家庭地址填写为“湖南商学院学生宿舍”。联系电话填写为近期能联系到本人的手机号码,便于“社保卡”的开通与发放。
2、采集2016级、2017级参保研究生的个人证件照、身份证正反面照,格式及命名要求详见《大学生数据采集提交要求》(附件3)
三、宣传组织
请各二级培养单位组织2016级、2017级参保研究生学习《社保卡知识问答》(附件4)并认真做好信息采集、校验、整理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无误,于2018年4月13日(周五)下午5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高校参保学生信息采集提交表》(附件2)、个人证件照、身份证正反面照及《湖南商学院社保卡办理情况统计表》(附件5)的电子档打包发送至137497187@qq.com,联系人:周唯,联系电话88688074。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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