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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

关于做好暑假期间研究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07-13 点击次数:


各二级培养单位、导师、研究生班主任、研究生:

    根据学校安排,研究生7月10日-9月3日放暑假。暑假期间,有66名研究生留校住宿;有9支队伍共36名研究生参加暑期专业实践活动。为做好暑假期间研究生的安全稳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暑期安全注意事项。①自己的贵重物品随身携带,自行妥善保管,不得留在寝室;②与陌生人交往要有防范意识,离返校途中及暑假期间外出最好与同学、朋友结伴而行,不贪小利以免上当受骗;③在兼职、求职过程中谨防陷入传销陷阱;④乘坐正规运营的交通工具,增强交通安全意识;⑤离返校途中及暑假外出期间与家长保持联系;⑥禁止下河、江、池塘等区域游泳,避免发生危险事故等。

    二、暑假留校研究生管理。①留校住宿研究生要配合做好住宿登记并严格遵守留校住宿的有关规定,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统一安装的空调除外),严禁在宿舍内生火做饭,严禁留宿异性;②留校住宿研究生要定期向家人、导师、班主任报告个人情况;③如遇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向家人、导师、班主任和研究生院报告情况,并妥善处理。

    三、暑假专业实践安全管理工作。各学院要和各实践团队及参与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研究生要向研究生院提交安全承诺书,各实践团队所属学院要向研究生院提交团队安全责任书。为圆满完成专业实践活动任务,所有团队成员需注意:①树立安全意识,重视安全问题;②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杜绝一切事故发生;③外出交通方式选择日间出行,安全便捷,禁止搭乘非法营运的、农用车辆等交通工具;④保证行程中饮水和食品安全、卫生;⑤没有带队老师的团队,一律不准开展活动。带队老师及指导老师需保证团队学生住宿安全,学生需服从老师建议和安排;⑥团队成员相互照顾,防止水土不服,远离猎犬、蛇虫等伤害,禁止单独离群开展活动;⑦禁止下河、江、池塘等区域戏水和游泳;⑧与人为善,不得与实践地群众发生冲突和纠纷;⑨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等联系方式的畅通。

 

研究生院

                                         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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