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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管理

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补考安排通知

发表时间:2016-03-07 点击次数:


      根据《湖南商学院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学位课与专业学位课)考核成绩低于75分者须补考。请要参加补考同学于3月8日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交补考申请(见附件),未提交补考申请者不能参加相关课程的补考或补考无效。公共学位课补考由研究生院组织,专业学位课补考由开课单位组织。公共学位课补考安排见下表。
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公共学位课程补考安排表

课程名称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组考单位
综合英语
3月12日(星期六)9:00—11:00
文化课教室104
研究生院


湖南商学院研究生院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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