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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管理

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等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01-21 点击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开课单位:
为规范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做好下学期课程教学准备工作,根据《湖南商学院研究生课程管理办法》(校行发【2014】42号)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注册
1、研究生报到注册时间
2015年3月1日研究生报到注册,3月2日(周一)正式上课。
2、报到注册要求
所有在读全日制硕士生都应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研究生持研究生证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未注册者视同未取得学籍,将无法在教育部学籍信息平台注册。请各学院务必在开学第一周(3月6日前)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审核报到注册情况,将报到注册情况报送研究生院研工部。
二、补考工作
1、硕士研究生补修本科课程需参加补考者参照本科生补考安排,考试时间为开学第一周(3月2日-3月8日),具体安排请到开课学院教务办查询。
2、开学第二周(3月9日-14日)组织开展研究生课程补考(重考)工作,开学初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和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公布补考安排,请及时关注。
三、课程教学相关安排
1、2014级硕士研究生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教学安排已经排出,具体情况请见教学任务安排表(附件1)。   
2、请各开课学院研究生秘书开学前提前通知任课教师做好教学相关准备工作,并负责把课表发放给任课教师。请任课教师仔细核对课表,如有教学冲突等原因应在开课以前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进行调整,开课之后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
    3、请任课教师按照研究生课程管理规定,在开课1周之内向课程开课学院提交课程教学教学日历(附件2)和教学大纲(附件3),并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录入教学日历,在教学过程中,各任课教师应严格按教学日历上课。
4、为确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规范研究生教学工作,请各培养学院加强对研究生课程教学的监督、检查,主要领导要深入课堂了解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
5、从下学期起,研究生院将进一步强化落实研究生教学质量评估、教学督导、调停课审批、学生评价等制度,将按照已出台的文件进行教学组织管理和检查,并对各课程教学资料的归档等情况进行抽查。
6、请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和开课单位教务秘书在开学一周内(3月6日之前)将教学日历和教学大纲提交情况汇总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四、选课与开课查询
任课教师和研究生可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查询课表。
 
                                 湖南商学院研究生院
                                  201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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