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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管理

关于落实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11-26 点击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和湖南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现将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随本通知送达各教学单位。请各教学单位统筹协调教师资源,妥善合理安排研究生教学任务。为确保各项教学任务顺利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从2015年3月2日(星期一)起至2015年7月12日(星期日)止共19周,其中机动2周、考试1周,正常教学18周。
二、认真落实研究生课程管理办法。不具备湖南商学院研究生课程授课资格的教师不能安排教学任务。
三、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2014级研究生公共基础课不分专业合班上课,学位基础课按学科分班上课,学位方向课按专业自主选课。
四、由于本校师资力量不足而需外聘教师担任研究生教学任务的,在正式上课前聘用部门应及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经批准后,外聘教师方可担任研究生授课任务。
五、教师授课门数、新开课数量限制如下:每位教师每学期担任的研究生课程门数不得超过2门,其中新课不得超过1门。
六、选课时尽量以同一专业或同一学科为单位进行合班,尽量避免交叉合班,保持合班一致性;教学改革与实验班的教学任务有特殊要求的请在备注中说明或另附说明。
七、各教学单位应严格审查教师多媒体授课资格和多媒体课件质量,并根据《湖南商学院多媒体授课准入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多媒体教室。研究生院将根据多媒体教学审批情况安排各课程的多媒体教室。
八、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准备实施双语教学的课程,安排教学任务时请在课程名称后面注明&“双语教学&”字样,并请任课教师填写双语教学登记表。
九、各教学单位要考虑好任课教师在下学期是否能坚持按时地以课表排定的时间上课,要全面考虑退休、外聘、出差、攻读博士等特殊情况的安排。研究生教学任务落实到具体教师后,如无特殊原因,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换教学任务。
十、对排课有特殊要求的课程请提前与研究生院协调,并将书面材料在12月1日前报研究生院处理。
十二、排课原则:
(1)课程安排在星期一至星期五白天,周二下午原则上不排课。
(2)排课优先顺序:上午、下午、晚上。
(3)周学时在2学时以上的课程隔天排课。周学时为3学时或5学时的课程允许每次排3节。
(4)所有任课老师原则上一天最多排6节课。
(5)讲授课程原则上不允许连排三节以上。
十三、请各教学单位按规定格式填写和打印的教学任务安排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4年12月3日(星期三)前返回研究生院。(联系人:陈鑫铭,88688031)
    
 
                                       研究生院
                                 201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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