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6-09-19 点击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7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17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目前已经开放申报。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实施是推进高水平人才培养和国际化办学的重要平台,是实现国际化人才培养的重要渠道和机遇。请有关单位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2017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附件1)要求,统筹研究确定申报项目,积极组织申报。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为国家留学基金委自2014年起设立的资助项目,重点资助国内高校和国外教育科研机构,以创新型培养模式和培养创新型人才为目标开展国际合作项目。
(二)项目采取申报单位申报,基金委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再由项目单位进行人员选拔的方式,人员依托项目派出。
二、申报范围、要求与限额
(一)根据我校实际,本次项目申报主要就“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类别进行申报。
(二)申报项目应体现如何通过中外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人才培养特色;要有明确的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国家战略、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双一流”建设;重点支持服务国家战略、填补领域空白、重点行业急需、具有前瞻性的跨学科或交叉学科人才培养项目。
(三)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
(四)由于每所学校限报2个项目,为提高申报质量,每个培养单位限申报1项。学校将对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筛选后选出2项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三、项目评审及录取程序
研究生培养单位先向学校提交《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通过审核的申请书由学校统一提交给留学基金委审核。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拟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项目获批后,项目单位按要求选拔推荐人选,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
四、申报材料填写及报送
(一)请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申请书填写说明》见附件5),并按《须提交材料清单》要求(附件4)准备和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请申报单位于9月27日前将项目申请书(附件2)、创新项目信息采集表(附件3)、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扫描件、项目管理办法纸质版各一式两份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xwb1003@126.com。联系电话: 88688232。
项目申报详情参见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7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网址:http://www.csc.edu.cn/chuguo/s/679
附件:
1. 2017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
2. 2017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
3.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信息采集表
4.项目申报须提交材料清单
5. 申请书填写说明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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