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6-06-30 点击次数: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学院: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应用、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研【2009】1 号)文件精神和《湖南商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校行发【2015】54号)要求,学校将启动2015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请各培养学院按照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湖南商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手册》(见附件)的要求及本通知,切实做好专业实践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实践总体要求
1.专业实践环节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一个特色和重要环节,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不及格”,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2.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要求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应届本科毕业生考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原则上不少于1年。
3. 专业实践应与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相结合,实践工作期间,须在校内外导师的指导下,开展论文研究,完成论文选题、论文开题报告等环节。
二、专业实践时间和地点
1. 专业实践时间:2015级专业硕士要求在其第四学期期末即2017年8月之前,基本完成专业实践环节;具体时间安排由各专业根据其培养方案要求与专业特点自主确定。
2. 专业实践地点:原则上在各专业的校外实践基地与本专业校外兼职导师单位,可由培养学院统一安排,也可学生自主申请。
三、专业实践内容
1.实践课程学习。完成湖南商学院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课程学习。
2.学位论文研究。结合专业实践,完成包括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学位论文研究及撰写等。
3.职业技能提升与职业素养培养。通过专业实践,熟悉本行业工作流程和相关职业规范,增长实际工作经验,提高独立工作能力和业务技能。
四、考核与成绩评定
1. 专业实践的考核采用学分制。专业实践考核由研究生校内、外导师负责,专业实践结束后研究生须提交《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见附件),完成1篇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实践总结报告。
2. 校内校外导师根据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主要成果及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等,进行综合考核评定,成绩按百分制评定。成绩≥60分为合格,可获得规定学分。成绩不合格者须重修。
五、校外实践纪律
1. 外出实践前,培养学院应对研究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组织参与实践研究生填写《校外实践承诺书》(见附件)。研究生实践期间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实践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2. 实践期间,研究生必须严格遵守实践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安全制度、保密制度、请销假制度、考勤制度等),不得擅自离开实践单位。有关请销假等手续应按《湖南商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条例以及实践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办理。
3. 在实践过程中,原则上不得变更实践时间和地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须经校内、外指导教师同意,所在学院批准,报研究生院备案后方可更改。
六、工作要求
1. 各培养学院负责安排部署本单位2015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工作,协调落实集中实践研究生的校外实践单位及校外实践指导教师,根据实际编制本单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方案》(样表见附件),填写《2015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安排表》(见附件)。
2. 每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应于实践前做好实践计划,并填写《湖南商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计划书》(样表见附件),报校内外导师及所在学院和实践单位审定。自主实践的研究生需个人提出申请,还须填写提交《湖南商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自主实践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实践单位接收函,经导师、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审核批准,研究生方可进行自主实习。
3. 研究生校外实践期间,其校内导师应保证不少于2次到实践单位(基地)与校外导师开展关于研究生实践内容、学位论文研究内容与方法等方面的交流,并填写《校内外导师专业实践交流记录表》(见附件)。
七、材料要求
1. 相关培养学院于7月15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纸质《湖南商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工作方案》、《湖南商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安排表》一份,学院存档一份,电子版发xwb1003@126.com 。
2. 自主实践研究生填写《湖南商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自主联系实践申请审批表》,由学院保存。
3. 实践结束后,各专业实践研究生需填写《湖南商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考核表》(研究生院仅提供样表以供参考,培养学院可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自行设计相关用表),并提交所在学院归档;培养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湖南商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与本单位实践总结报告。
八、专业实践组织
1. 专业学位培养学院须成立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指导小组,成员由相关专业领域负责人及校内外指导教师组成,全面负责专业实践环节各项工作的落实。具体包括制定学院的实践工作计划及实施细则,做好组织动员工作,使师生明确实习的目的要求、方法步骤、具体任务,检查和处理实践中的有关工作;督促指导教师做好各项实践任务和活动的具体安排,检查实践的指导质量和实践的效果。
2. 培养学院需定期到实践基地(单位)进行实地观摩,与实践基地(单位)领导专家共同分析专业学位研究生在专业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优化组织管理,提升实践效果。
3. 各专业领域在组织本次专业实践中,要总结经验,及时发现新情况与问题,特别要重视细化专业实践的过程管理,不断提升专业实践质量。
4. 实践结束后,各培养学院应组织本学院实践经验交流,审核实践成绩,做好实践总结工作并提交实践总结报告,报告内容需包括:培养单位对专业实践活动的组织安排情况、实践基地建设情况、导师(含实践单位兼职导师、校内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研究生专业实践成果以及实践活动的经验总结、问题反馈和对今后专业实践工作的建议等。
联系电话:88688232
附件下载:2015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
附件:
湖南商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工作手册
湖南商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方案(样表)
湖南商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计划书(样表)
湖南商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自主实践申请表
湖南商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考核表(样表)
校内外导师专业实践交流记录表
校外实践承诺书
湖南商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安排表
湖南商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6年6月28日
版权所有 © 2019 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湘ICP备19022342号 湘教QS3-200505-000476
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569号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