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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管理

关于做好2014级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09-15 点击次数:


各二级培养单位:
2014级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定于9月16日—9月20日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培养单位发布具备2014级硕士生指导资格的导师名单及其介绍,包括科研情况和研究方向等信息。
2、采取适当形式,师生互动,导师到现场向研究生介绍自己的研究课题、研究专长、研究特色、研究规划。
3、学生填写《湖南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申请表》,在拟选导师姓名一栏中最多填写两个志愿;导师签署选择意见。
4、培养单位根据双方填报情况进行确定,原则上尊重学生志愿,参考导师意见;每位导师所带研究生不超过1人。
5、未互选成功的,所在学位点在充分征求师生双方意见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6、师生互选名单确定后,由研究生个人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完善导师信息,互选结果一经确定,一般不得更改。
7、师生互选结束后,请在请在导师的指导下,于9月28日前完成2014级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并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确认。
湖南商学院研究生院
201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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