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7-02-22 点击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学位办《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11〕3号)(附件1)的有关管理规定,为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管理,学校将开展2016年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对象
2015年、2016立项者未做中期检查或未结题者,其中已到研究期限并2017年上半年毕业的学生项目须结题验收,未到研究期限且未申请毕业者可只做中期检查。
二、检查的内容
1.中期检查的内容:项目研究进度情况、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一步研究计划及项目研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2.结题验收的内容:项目研究成果是否达到预期成果,项目是否到达相应结题要求。
三、检查的方式及具体要求
(一)中期检查
1.项目中期检查由导师负责。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研究的相关情况进行自查,并认真填写《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研究成果与中期检查报告一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2.导师审查。导师对研究生研究进展与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全面审查并签署导师意见后于3月4日前交所在学院,
3.学院将中期检查结果汇总(附件4)后与其他相关材料于3月10日前一并交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
(二)结题验收
1.项目的结题初审工作由学院负责。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研究的相关情况进行自查,认真填写《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研究成果与结题报告一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于3月4日前交学院审查。
2.学院初审。学院将审查通过的结题情况汇总(附件5)后与其他相关材料于2016年3月10日前一并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
3.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复审,审查通过后由学校上报省学位办审核。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须认真对待项目的中期检查及结题工作,督促导师和研究生按时按要求高质量开展并完成项目研究。对本院已立项且已超过研究期限的仍未做中期检查或结题的项目应及时催交相关报告及科研成果。
附件下载:省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
附件:
1.《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11〕3号)
4.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5.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
湖南商学院研究生院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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