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1-12-29 点击次数:
各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22年寒假放假及假期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2022年研究生的放假安排为:2019级、2020级研究生于2022年1月8日(星期六)放假,2021级研究生于2022年1月13日(星期四)放假。2022年2月26日(星期六)开学报到注册。为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学校关于做好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研究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现将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强化安全教育。各二级培养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把安全教育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要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和警示案例,多形式、多途径做好研究生的疫情防控、人身财产、安全用电、低温防冻、交通出行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研究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严格疫情防控。各二级培养单位要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引导研究生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持续做好研究生健康状况监测,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有事即报”制度。研究生要严格遵守所在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关注国内疫情和自身“两码”情况,妥善安排假期生活,减少不必要外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严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出境,研究生返家途中要注意个人卫生,做好旅途防护,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及时就医,及时报告。
三、动态掌握情况,精准留校管理。各二级培养单位要动态掌握研究生离校情况,要求研究生在12月31日前填写好《寒假研究生离校行程登记表》(附件1)。寒假期间,研究生原则上不得留校,因开展科研工作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留校的,各二级培养单位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核实审批(留校具体通知另行发布)。对假期留校研究生,导师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全面了解掌握研究生具体情况,做好培养、管理等各项工作,履职尽责;同时,各二级培养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留校研究生的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做到留校研究生具体名单、留校原因、留校日程、具体住处、思想动态“五个清楚”,督促其做好健康监测。研究生留校期间要严格遵守学校管理要求,严禁违规用电、用火,严禁留宿外来人员等,非必要不出校,如需出校的应及时向培养单位和宿舍管理员报告。
四、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各二级培养单位应建立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的研究生安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假期期间值班制度和有关工作要求,每天确保至少1名培养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值班,值班表报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如遇突发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工作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得到有效处置并及时上报研究生院。
五、做好返校安排。寒假期间,研究生严禁提前返校,要坚持在“奕辅导”小程序上进行健康打卡,返校前研究生需提供14天以上的健康打卡记录、“两码一测”等。春季返校具体安排及相关政策将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要求动态调整,各二级单位要做好政策宣传和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
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29日
版权所有 © 2019 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湘ICP备19022342号 湘教QS3-200505-000476
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569号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