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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近期研究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11-10 点击次数:


各二级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10月30日全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湖南工商大学关于强化近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抓严抓实我校研究生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夯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各二级培养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导师研究生班主任等具体责任,切实增强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时刻绷紧绷牢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心理和松懈思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重教育、严管控”的原则,把上级和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任务传达到位、落实到位,做好重点人员摸排报告,实时掌握学生健康情况、行动轨迹等基本动态,认真履职尽责。

二、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安全教育引导

二级培养单位要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多途径、多形式开展研究生安全教育,引导研究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形势,自觉坚持体温“一日三检”,如实填报每日健康信息;如发现疑似症状,及时向导师、班主任和学校报告,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坚持非必要不聚集,非必要不出校,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确诊病例地区;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持续做好个人防护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保持室内清洁,每天开窗通风,做好个人卫生

三、进一步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1.严格执行“零报告”、“日报告”制度。二级培养单位要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通过“我在校园”平台动态、准确掌握研究生健康状况、所在方位和行程信息。对本单位研究生14天是否前往境外、中高风险区、疫情重点地区,是否为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等情况持续进行认真详细及时的排查上报。

2.严格管理学术、科研活动。各培养单位要尽量减少外出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会议,减少外出资料收集、现场调研等工作,鼓励以视频、在线方式进行学术交流,减少现场活动,近期科研工作主要以文献阅读、理论分析等通过网络和信息化手段开展的工作为主。确有必要外出进行的,应主动了解当地疫情情况,明确负责人,按要求提前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备审批并做好个人防护。

3.严格执行外出请假审批制度各培养单位要认真核查研究生请假原因,要求研究生尽可能减少外出活动,非必要不出校,尽量避免出市、出省,禁止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确诊病例地区。如确有必要出市、出省,须按照请假管理办法办理请假手续。

4.严格返校要求并报告行程。校外租房研究生凭《通行证》和“两码一测”进入校园;请假外出(未出省)研究生凭《请假单》、《研究生证》或校园一卡通及“两码一测”进入校园;凡从省外返校,需持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从有中高风险区的地市返校还需按照相关政策实行管控;所有外出研究生返校后须向二级培养单位详细报告在外行程。

5.严格风险排查。一是各培养单位要按照学校要求做好中高风险地区旅居人员及“双码”人员的排查和上报工作并建好台账对排查出有疫情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各培养单位院要会同学校防控办落实好隔离、核酸检测等相关防控措施;二是要求每位研究生密切关注自己的湖南省居民健康码颜色,一旦发现健康码变成红码或者黄码,应第一时间主动向培养单位报备,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6.加强研究生日常管理,做好防控应急处置。各培养单位要严格本单位研究生的日常管理,执行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程序,要求研究生遵守上级部门及学校的疫情防控规定,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对于违反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按照校规校纪予以纪律处分。对不按要求申报、隐瞒旅居史及密切接触信息,或不服从隔离观察等防疫措施的学生,必要时应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进一步强化聚集性活动管理

1.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从严控制有校外人员参与的聚集性活动,特别是300人以上规模的活动,严禁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参加校内活动。

2.严格活动管理和审批。各培养单位确有必要组织举办的相关学术沙龙、培训、比赛等聚集性活动,根据“一活动一方案一专班”要求,认真制定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助管或带队领导、教师及其工作职责同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相关审批程序,具体如下:由活动组织部门编制防控专项方案,经所在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意、学校疫情防控办审阅、活动组织部门分管校领导审批、分管防控工作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开展,重大活动还需报党委书记审批。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O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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