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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6-30 点击次数:


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177号,附件1)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3号,附件2),学校启动2021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师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开展相应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能力。

   (二)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有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鼓励学位授予单位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积极申报。

   (三)申请项目应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四)原则上应组成项目组申报,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五)培养单位推荐的教改项目中教学一线教师的项目原则上应占三分之二以上,单位负责人和所属部门专职行政人员不计算为一线教师。

   (六)下列人员本次不能申报:项目主持人已承担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尚未结项或虽已完成但截至本通知下发之日未报送结项报告书的,不得主持申报项目;已获得立项的项目或其中的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范围
   立项范围可以参考《2021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也可以自行选题。鼓励支持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与探索方面的课题申报。

   三、申报限额

   学校推荐申报12项,其中拟推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10项;各培养单位推荐申报1-2项。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者填写《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3),交所在培养单位。

   (二)培养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评审产生推荐项目,汇总交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拟定推荐申报项目名单,报学校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参加省学位与研究生教研教改项目申报。

   五、申报材料提交

   请各培养单位于202179(星期五)将本单位推荐申报项目的《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与项目设计论证(活页),均一式十份,与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签字签章)一并报送研究生院。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申报材料电子档发邮箱:120126442@qq.com。

2021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ar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湖南省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177号)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3号)

3.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4. 项目设计论证(活页)

5.2021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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