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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5-27 点击次数:


各研究生教学单位、任课教师:

  根据学校研究生课程管理有关规定要求,为规范我校研究生课程考核相关工作,保证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核安排

  1、考核时间:本学期所开课程须19周(2021年710日)之前全部完成考核。

  2、考核组织:公共学位课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专业学位课及其他课程由开课单位统一组织安排考试(在本单位分配教室排考)。

  3、考核形式:期末考核可以采取考试、考查两种形式。 公共学位课与专业学位课(必修课)原则上采用考试的形式进行考核。选修课的考核可以采用考试方式也可以采用撰写课程论文等考查方式进行。

  4、各单位汇总本学期各课程具体考核安排(见附件)于6月11日(星期五)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命题与制卷

  1、命题要求: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做到命题科学、严谨,格式规范,避免差错或疏漏。试题量一般以2小时为限。

  2、任课教师应按照《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试卷(格式)》(见附件)出同等要求的A、B两套试题;同时提供试卷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试卷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格式按《湖南工商大学课程考试试卷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格式)》(见附件)统一规范;学生考试答卷纸统一用《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答卷纸(模版)》(见附件)。

  3、采用论文形式考核的课程,授课教师应填写“湖南工商大学课程考核登记表”(见附件);课程论文模板参照《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课程论文(模版)》,研究生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栏”-“培养管理”下载。

  4、为确保试卷命题质量,请命题组织单位做好试题的审核工作,试卷须经分管院领导审核通过,填写《湖南工商大学课程考核命题审批表》(见附件)后方可提交印制。

  5、除公共课外,其他课程由开课单位统一负责试卷的命题、审核、送印、保管收发。试卷的各个环节都要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三、成绩登录及考核材料提交

  1、 各课程任课教师应在考核完成后一周内及时将成绩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教师成绩录入后须核对无误后方可点击“提交”,成绩一旦提交均不得更改。

  2、任课教师完成系统成绩提交后,系统打印成绩单并签字,连同成绩分析(见附件)和课程总结(见附件),均一式三份,一并报开课单位签章、存档。

  3、开课单位于2021年714日之前汇总本单位本学期所有课程的考核材料(成绩单、考试成绩分析表、课程总结表,一式一份)与成绩提交统计汇总表(见附件)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

  四、考核材料存档

  1、教师批阅完毕的考试试(答)卷或论文均放在开课单位存档(包括公共学位课)。
  2、考试试(答)卷或研究生课程论文存档袋中材料包括:

  (1)考试试卷(含标准答案)或课程考核(论文考核)登记表

  (2)任课教师系统打印签字、单位签章的成绩单

  (3)课程总结表

  (4)考试成绩分析表

  (5)按学号排列的学生答卷或课程论文

  3、请各研究生教学单位认真整理、妥善存放考核材料。

  五、学生网上评教

  请各培养单位在第17之前组织本单位所有修课学生完成本学期所有修读课程的网上评教。研究生登陆本人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gmis.hnuc.edu.cn/pyxx/login.aspx)平台—“我的评教”页面进行评教。未网上评教的学生不能查询本人成绩。

  联系人:颜老师;联系电话:0731-88688232。

 

附件:

2020-2021-2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附件.rar

1.期末课程考核安排统计

2.研究生课程考试试卷(格式)

3.研究生课程考试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4.研究生课程考试试卷答卷(模版)

5.课程考核登记表

6.考核命题审批表

7.研究生课程考试试卷成绩分析表

8.研究生课程总结表

9.成绩提交统计汇总表

10.研究生课程论文(模版)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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