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1-03-09 点击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1年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保证毕业生顺利毕业,现将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与审查时间
(一)审查对象:预计2021年上半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含延迟毕业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2021年3月9日-2021年4月6日。培养单位审查于3月26日前完成,研究生院复核于4月6日前完成。
二、审查原则及要求
毕业资格审查实行二级培养单位审查、研究生院复核制。二级培养单位审查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负责,由培养单位成立专门的资格审查小组具体实施。研究生院负责复核,对培养单位资格审查情况进行督查。
三、审查内容
研究生毕业审核以专业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申请毕业的研究生应完成个人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达到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
(一)学分及课程成绩
审查申请人是否按照个人培养计划修完所选全部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审查相应课程成绩是否达到要求。
(二)科研情况
1.论文发表是否达到要求。不符合条件的不得申请毕业。
2.如有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者,应在结题后方可提出毕业资格审查申请。
(三)培养环节
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及个人培养计划审查研究生是否完成实践环节、中期考核、学位论文开题等培养环节。
四、审查程序
(一)研究生申请
1.网上申请
研究生在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在管理系统中核对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实践环节学分、中期考核、开题报告、科研情况核对,并提交毕业资格审查申请(在系统“毕业与学位”版块,点“预毕业申请”)。
2.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需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的材料有:
(1)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2)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
(3)课程学习成绩单(含补修成绩)
(4)实践环节考核评定结果(学术学位研究生:含社会实践与专业实习、学术报告、学术研讨、文献阅读环节考核;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
(5)中期考核结果
(6)开题报告结果
(7)科研情况登记表(附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科研论文原件扫描件)
第(1)项审查表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其中第(2)-(7)项相关材料均可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调出。
有主持创新项目还须提供项目结题证明。
(二)培养单位审查
1.各培养单位应对毕业资格审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签署核查意见。符合毕业资格的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查通过,不符合毕业资格的则不予通过。
2.请研究生干事老师将单位审查并签章的《湖南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汇总表》(见附件)于3月26日下午5:00之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发邮箱:120126442@qq.com。
(三)研究生院复核
研究生院对培养单位审查通过的毕业生名单及毕业资格申请材料进行复核。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责任到人,严格按照相关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把关。
(二)为保证研究生按时顺利毕业,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的时间安排开展相关工作,按时完成毕业资格审查工作。
附件:
研究生院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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